觸犯了公然猥褻罪,不想讓家裡的人知道,但我目前是住家裡,今天到去警局做
筆錄的階段,有什麼方法是可以不讓家裡有任何消息?去郵局變更掛號存局領嗎?謝謝
警員跟我說,做完筆錄兩三個月後,法院會無預警在我家門口貼一張紅色的通知單,
要我拿紅色通知單去鄰近派出所領法院出庭通知書,因為是刑案,所以會這樣
那這樣不只我家人知道,我鄰居也眾所皆知了,雖然不知道犯了什麼法,但也知道刑案
而且家人知道我去派出所領通知,一定會要求我給他們看,那不就都知道了嗎...
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避掉這種情況, 我實在不願意讓家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