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案例是這樣的
A為一名模特經紀
利用職務告知工作上有合作的藝人(B)
自己可以有多場演唱會的門票可代購
B為本人的朋友 知道我有購買票的需求
因此介紹我與A 在LINE上面有接觸
並成功先匯款 等待票下來
另外又透過我 讓我的朋友C以及D也匯款過去
但是票遲遲不下來 已遠遠過了當初約定好的日期
目前也是一直推託 表示會給票或是退款
但日期也是一天拖過一天
因此想提告詐欺
主要問題是
C與D雖是透過我與A聯絡
但是是直接匯款到A的帳戶
這樣C與D是否可以委託我本人 一次一起對A提出告訴嗎?
還是必須一起到場才能一起提出告訴?
或是又必須個別提出呢?
麻煩了各位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