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目前有兩塊土地,我父親跟大伯都各互佔50%,其中一塊土地的房屋,
由兩年前我爺爺與大伯訴訟中判給我爺爺(第一場訴訟),
我爺爺之後我託我母親將房屋過戶給我,上個月來了一張存證信函說房屋過戶需要他同意
,要求將房屋拆掉或是付給他租金,就在這幾天大伯告我、我母親竊占,
我爺爺去年年中已經失智,家中爺爺(心臟毛病、失智)、奶奶(行動不便、失智)、
我父親(中風)都要臥床照料,大伯不願意支付照顧費用,
因此我母親與大伯也進行第二場訴訟,等待判決結果。
請問這個狀況會起訴嗎?若是起訴了下一步該如何行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