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低頻噪音蒐證跟檢舉問題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2-24 20:53:25
※ 引述《leophior ()》之銘言:
BJ4
新聞,後來上訴的判決貼給你,
怎麼樣蒐證就自己慢慢看吧。
https://news.tvbs.com.tw/local/624385
台北地院104年度簡上字第500號民事判決:
(一)噪音部分:
1.上訴人之8 樓房屋使用熱水器時,熱給水管有無發出聲響?
若有,所發出聲響是否逾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範圍

(1)按「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
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
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
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民法第79
3 條定有明文。又「氣響之侵入,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
可否認為相當,應參酌主管機關依法所頒布之管制標準予
以考量,俾與事業之經營獲得衡平,以發揮規範相鄰關係
積極調節不動產利用之功能。」、「於他人居住區域發出
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應屬不法侵害他人
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如其情節重大,被害人非不得依民
法第195 條第1 項規定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最高法
院99年度台上字第223 號判決、92年度台上字第164 號判
例意旨參照。是於他人居住區域發出聲響,是否構成不法
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之侵權行為,應參酌主管機關頒布之管
制標準,並以是否「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標
準決定。
(2)被上訴人主張上訴人之8 樓房屋使用熱水器時,造成熱給
水管發出聲響而侵入7 樓房屋,長期妨害其居住安寧,被
上訴人曾多次要求上訴人修繕未果,遂向派出所報案及向
臺北市政府市長信箱申訴之情,業據提出存證信函及電子
郵件為證(見原審一卷第48至51、150 、151 頁)。且原
審審理時,曾囑託精湛公司於103 年12月29日晚間10至12
時許,在7 樓房屋進行噪音量測,發現於噪音測定期間,
當8 樓房屋操作熱水器時,7 樓房屋室內可聽到管線流水
聲及類似彈珠彈落之聲響;並於7 樓房屋之客廳及房間位
置,測得如下表所示之音量(因冰箱插電為居家生活之常
態,故僅列冰箱插電之全頻音量測量結果),此有系爭噪
音報告存卷可考(見原審一卷第191 至248 頁),是被上
訴人主張上訴人之8 樓房屋於使用熱水器時,其熱給水管
會發出聲響之情,應堪採信。...
作者: leophior   2019-02-24 22:32:00
謝謝回復.所以要花錢找鑑定公司了..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9-02-24 23:50:00
你花錢找鑒定不如直接幫他加裝水錘吸收器 沒有很貴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2-25 03:04:00
是啊,有了這個前例,以後他家啥東西老舊故障了都期待發問人出錢替換。名聲傳出去搞不好周邊鄰居都知道有這樣的大善人。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9-02-25 11:43:00
r大說的也沒錯~觀點角度不同而已~看要花時間找回正義還是盡快解決原po的問題~當然解決的費用大家可以再談要打官司到強制執行到執行完畢~你起碼要抓一年以上
作者: cd98 (cd98)   2019-03-19 17:03:00
環保局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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