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車禍 我方手腕骨折有植入鋼板
已車鑑過 對方全責
刑事第一次還沒開庭 最近第一次開調解會
醫生證明開需專人照護 1 個月 需休養 3 個月
專人照護 2000*30 = 6 萬 - 強制險賠 1200*30 = 請對方補 2 萬 4
休養 3 個月 23100*3 = 6 萬 9
醫療費用我方之後再自行跟對方強制險請款
但是我方有自費材料 5 萬 強制險最多賠 2 萬
這一項請對方補 3 萬
往返醫院交通費用 沒有收據 都是家人載
有查過民事判決 會用計程車去算
用計程車網站算起來是 3 萬
財損 2 萬 5
精神慰撫金 20 萬
全部加起來大概是 38 萬 討論最後對方願意賠償 15 萬
我方精神慰撫金有退讓 10 萬 變 28 萬
最後是沒談成 與對方的討論期間
心裡有一種 挖靠 怎麼感覺我好像是壞人一樣
我只是要求我該拿的 有憑有據沒有獅子大開口
對方卻覺得我開太高 ...
接下來只能去地檢署討論了
另外想請教的是 雖然刑事不管賠償部分
我需要先寫答辯書跟檢察官說 我方不是不願意和解
只是雙方討論的賠償金額差距較大嗎
再列出我方要求的細項給檢察官看
還是其實沒有這個必要呢
謝謝
沒有這個必要喲,一切看檢察官有沒有移送調解,檢察官不一定想看,你也可以拒絕,之後等起訴趕快刑附民就好然後注意侵權行為的時效
檢察官是刑事案件原告,又不是民事案件原告,寫這些幹嘛?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9-05-29 14:35:00金額本來就雙方認知不同才要談,抱怨這有甚麼意義
作者:
zoin (zoin)
2019-05-29 14:51:00我比你嚴重 我折半給對方 對方也不願意賠咧..對方是闖紅燈全責 無照無保險 ㄎ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9 15:04:00上法院就是這樣子啊 ,你精神層面要多建構才能夠抵擋的住
也不是完全沒必要,但應該只要說明雙方對金額的差距頗大就可以,因為檢察官還會再問要不要調解?上次調解不成功的原因,所以你先說明也可以,只是細節部分就不用了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9-05-30 07:51:00當你的求償金額大於他法律上所應付的代價時。對方很可能就是直接無視。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5-30 08:14:00怎麼感覺我好像是壞人一樣 <- 對此很容易治癒,你也知法
最近我有一位親戚是被害人,加害人是酒鴐(累犯)+過失傷害+肇車逃逸,我親戚只開幾萬塊的和解金,對方還不知死活擺高姿態,不曉得事情嚴重性。我國係採損害填補原則,慰撫金也不會判得太高,對方如果不懂或真的沒錢就算了,懂的話,就要衡量刑責與和解金的金額。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5-30 22:03:00某議員直指過去委員聘任都流於鄉鎮市首長的酬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