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略述本次執法所採取的標準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6-14 17:57:01
一、前任版主未有積極管版這段期間,
相信大家很難期待對於違規行為可以透過正規方式矯正。
但面對缺乏理路的發言,總是無法按奈那一股追求真理的熱情,
言語衝突在所難免。
你只要對話持續專注在法律點的討論,
基於在紛亂氛圍情況下,無法期待版主會介入管理,
不管你當時說的話是多麼刻薄,多麼惹人厭,
我認為都是合乎情理的。
舉例:
未遂是一行為犯,而非以特定刑法發生罰與不罰,法條沒載非代表不處罰
狗屁不通
刑法25條當白寫的嗎
難道我要懲處狗屁不通這邊的發言嗎?
誰才是更加接近法律真義?誰提出來的說法沒有依據?
誰才是符合法律版宗旨的討論?
但是,弄錯條號、弄錯判決字號、弄錯判決內容,
或是提出完全沒有任何學說判決法條函釋支持的見解,
或者是諸如我認識某某法律事務所所長,
我老師是某某,所以我說的就是對的,
我打電話去問過,他們(誰?)說這樣才對,
或是質疑對方是什麼樣的身分,
這部分我認為就是沒有法律點,
持續爭辯就違規。
二、(假如法律點低或者缺乏法律點)
如果是你先行起頭以非關法律、離題、舊事重提、他版事務與促進法律討論無關的論
點、斷章取義他人見解、提出兩個完全不一樣的個案事實爭執等等包括但不限於上述
所說,挑釁、引戰其他版友,
那我不管之後得到甚麼樣的對待,自己惡業自己承擔,
民法有所謂潔手原則。
自己先違規,你不要可憐兮兮來跟我主張對方違規。
三、這次取締標準就是違規超過十次以上,或是曾經鬧版過。
四、有沒有法律點我會自己判斷,在參選前我也已經有說過,
只要找到任何支持的見解,不管判決、學說都足以證明你是有提出法律論點,
即使是少數說我也使努力捍衛;
或是你可以舉得出來法理來。
但如果是我認為、我覺得,這部分沒有法律點。
五、如果不滿意我的管版方式,可以向小組申訴之後罷免我。
作者: algorithm (algorithm)   2019-06-16 14:30:00
這標準很怪,把這裡當PttLifeLaw的伸手牌絕對不會違規超過10次以上或是鬧版(因為射後不理啊)。而且這些文章與一般學業之類的討論文相比法律點也低了一點。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6-16 21:33:00
謝謝前輩指教,所以這次取締人數沒有很多,最主要還是希望可以聚焦回來法律討論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9-06-17 17:13:00
建議是以水桶及鎖文為主,退文好像會變成文章直接刪除,尤其刪文後違規情事直接消失,會導致脈絡不清楚。其實大家心中自有一把尺,保留原文讓大家「瞻仰」一下違規情事這樣大家心裡會比較有底。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6-17 19:35:00
公告有部分違規情事,不過G大是不用擔心會不會違規啦其實標準就是這樣:是不是來討論法律,會不會實質阻礙討論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9-06-17 19:46:00
不是我擔心 而是覺得把原文刪除 反而阻礙了處置的公信力保留原文 能使大家瞭解該位違規者的違規情狀比較不會因為該違規者事後爭辯 卻因原文已不在模糊事實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6-17 20:01:00
不會,都有收錄在精華區裡面,回收桶也找的到原則上我對於違規情事不那麼嚴重,還是很寬容在處理如果願意改正,或是承諾不會再犯,我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持續爭辯沒有違規,或者故意去測試執法的標準,怎麼樣讓人無法接受吧?水桶之前,跟違規者的溝通都還有留在版上,我也是盡了最大努力,設法讓他們知道這樣的行為是不被容許但他們不願意遵從,或許原因跟為什麼會違規一樣吧另外A大的問題我也是想很久,到底要不要針對詢問問題設限制,如果有限制可能會影響討論的熱度,畢竟現在純粹的法學探討文章越來越少暫且還是不去處理這一部分,看之後狀況再去調整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9-06-18 01:18:00
因為看到最近糾紛不少 想了解一下狀況 不過找不到文章精華區也沒有看到 不然或許可於處置公告時 一併寫明所砍除爭議原文收錄何處 以昭公信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6-18 07:50:00
違規情節嚴重而被刪、退的文章都會移到版主暫存區其他版也是採取相同作法,那為什麼鎖起來,我自己是認為一是要避免其他人仿效相同作法,帶給管理方不便二是內容已經嚴重影響秩序不過你說看不到文章,那我大概知道說的是哪一件XD其實糾紛也不算多,前任版主大約兩三年沒有管版,當然這期間違規的人不少,我只是代表性抓幾件出來審語氣有點不順,修正一下兩三年沒有管版,違規的情事很多,我代表性找幾個違規樣態很明顯、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已經提醒仍然不改正因為是一次判幾個代表性案件幾個月累積下來的違規,可能會讓你覺得糾紛很多我現在還在考慮要不要加重某位版友的水桶處分最主要原因是他常常會偷換命題來激怒版友#1S2J6s0z (LAW)#1SKktXY_ (LAW)#1SMRZvX9 (LAW)還有常常會帶來錯誤的法律見解#1SsvkRp9 (LAW) 更不要說這篇直接在版上公然索取資料是不是有隱含他人私密資料,我無從判斷,但會從嚴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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