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3su 2019-08-12 23:35:00
就是將您違建部份以中斷時效取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有權,再命令限期自行拆除,若無作為,就可以以存證信函跟法院聲請強制拆除,拆除費及手續費與執行費由您全額負擔。您應該不只一次拒絕或無視,不然不會被總幹事以中斷時效要取回八樓“不應存在之建築”,這代表他們將以強制法律程序來跟您走另外,您違建部份,在“取得占有”這四個字,也可以延伸及回溯之前的管理費用,管理費大多以坪數計算。因為違章建築雖屬違反,但該違法建築物屬於您私人財產,故必須先中斷您占有時效,才可以合法取得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