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法院判決書上如果判拘役,得易科罰金一千元一天,緩刑兩年,緩刑期間付保
護管束,這樣是什麼意思呢?
留校察看兩年,這兩年內要受保護管束,只要不再犯就算了如果兩年內有其他犯罪行為,就連這次的一併抓來關這樣夠白話嗎?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刑法第74條第5項)。
「拘役,得易科罰金」為主刑 ,所謂緩刑兩年,緩的就是主刑。保護管束則是屬於保安處分,不受緩刑影響。其他詳細內容直接google名詞都可以找到。
樓樓上,解釋沒很清楚,應該說不完全正確兩年內的犯罪行為必須為故意才算,過失不算這很重要,雖然大家都知道實際上嘛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4 12:14:00我的兒子很孝順很乖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14 12:24:00未成年順手牽羊? 還是妨礙風化?
所以是說如果兩年內沒有再犯就不用賠錢也不用被關的意思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15 09:42:00就是演兩年好寶寶,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