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nding ( 淡 定 )
2019-11-11 15:52:30as title
想請問一下,救護人員身上掛著go pro
把整個急救過程都拍攝下來,並且上傳到網路上公開,但有把患者臉部馬賽克、聲音變音
此作為是否違法?能告他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1 19:12:00搞不好人家影片有簽准上傳.....(請看各警局臉書)告是當然可以告...只是最後.....可能 告爽的 而已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11-11 19:33:00同仁有引起爭議不恰當的行為。我們已下架影片並做適當處理。
如果還有其他爭執,可能完全合法。不是一句話可以說完的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11-12 09:08:00打馬賽克、變聲都去識別了,你要告他什麼?莫名其妙
不是喔,醫療跟緊急醫療,是種特殊隱私,這種隱私就算打碼也還是有侵權問題。最好是醫生幫你檢查肛門打碼,上傳網路,你就能接受啦個資跟隱私、秘密是有差別的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11-13 02:04:00某a你要不要先看釋603再來談何謂隱私?都去識別了誰知道那是你的肛門?這個案例就單純的個資法適用問題,如果急救單位再加個政府公開法,但無論如何,去識別後你要用那條法律來告?
笑死,拿個資來講隱私,就跟你說兩個不同概念而且根本不可能去識別化,你有看過國家標準怎去識別化嗎?笑死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11-15 00:37:00個資法第二條第一款,非直接間接識別的個人資料,你檢查肛門的畫面只有把你臉部或其他得直接間接的部分打馬賽克,這就是去識別。試問,一雙毛茸茸的腿翹起臀部露出肛門,第三人得分辨這是你嗎?這就是去識別,自然就沒有人格侵害問題,了解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11-16 15:03:00不然是什麼法的問題?某a你說看看說要告連個法律依據都說不出來,笑死
不跟你說,這麼簡單還要人說…小學生都會用google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11-17 18:03:00呵呵,原來你的法律基礎是google來的,鬼扯一堆
我是說你可以google一下,再來回,不然還要問別人什麼法律。小學生都會的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11-20 03:53:00去識別後的特徵,就不屬於個人資料,自然就沒有侵權的問題;個資法某a不會,這不怪你,因為你應該沒學過,有興趣健保資料庫的判決,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