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家人被通緝,但我有幾個問題想要提問
一、因為戶籍和住家都是同一個地方,所以依照程序
應該是地檢署先寄傳票,再來是請警察拘提沒錯吧
但大樓都有管理員,卻沒有收到任何的傳票通知
再來,如果地檢署有發拘票,警察不可能找不到家人
因為通緝一發佈,家裡電話馬上就被打爆,還有一堆警察到家裡
二、因為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情,家人到地檢之後
才發現被提告的內容都是告訴人虛構的,但因為沒有收到傳票
導致家人被警察上銬抓起來送到台中地檢署歸案
失去自由長達18個小時,也不能和家人連絡
三、檢察官在詢問之後,甚至直接問是否認罪,還說犯罪行為很明確
最後限制住居,但連起訴都沒起訴,內容也是偽造的
檢察官這樣子問是否有問題?
以上的行為不知可以向那個單位申訴,以保障權利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