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 先別噓 我不是要掛假牌
小弟之前在重機版問過了
#1TxwjYe5 (SuperBike)
為了應付政府畸形停車法規
大型重機要停小型車停車格 但公私立停車場都車牌辨識
準備弄一塊同車號的「手板」給車牌辨識系統辨識
避免碰到無管理員無法進出的狀況
目前打算兩種作法選一個做
1.車牌直接黑白影印後護貝
2.用公路總局公布的車牌字體印在A4上護貝
我有查到製作「假車牌並懸掛」可能會觸犯「偽造特種文書罪」
請問我這樣「手拿有車牌號碼的護貝紙」,可能會踩中哪一條法規嗎?
如果用膠帶暫時黏於車頭是不是會達成其他條件導致違法?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