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ne2225 (Mirander)
2020-03-03 16:07:03在Salary版上看到一篇是有一個雇員在餐廳工作,因最近武漢肺炎疫情升溫,餐廳出入人口較複雜,雇員怕可能染病造成肺部纖維化的風險想盡快離職。
(雇員在餐廳工作兩年)
一般依規定,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要在離職日前20天預告。
想借這篇討論一下,如果是遇到武漢肺炎這種特殊狀況,有什麼合法的辦法是可以在最短時間內離職的嗎?
我朋友在診所作行政職,覺得無症狀即有傳染力風險很大,還遇到隱匿旅遊史的患者而萌生辭意。如果要20天的時間,他會接觸到不少患者(再次感謝醫療從業人員,真的感覺壓力很大)
想問如果是這類嚴重特殊疾病的話,離職預告時間有沒有相應措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