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親身遇到一種犯罪方式.
先是正常交易2個月,取得買家信任,最後一個月交易的所有商品,都被取走
事後瞭解,原來購買者是全家便利商店的員工.
員工把店到店取貨付款的商品拿走了,有的是將包裹內的商品取走.剩包裝
受害者有幾十位,但是因受害者眾,受害的10幾為賣家損失總金額約三百多萬
全家方面的態度,沒有像一般正常流程處理方式
寄件包裹遺失,拍賣下標金額損失多少,就賠多少,次月26日入帳
現在無法處理賣家的賠償金額,尚在等回覆
超商員工管理方面的漏洞,讓員工有機會能多次將寄件包裹取走,也這太扯了
報案寫筆錄完,偵查佐問我要不要告員工甚麼?(人有沒抓到也不清處 當時是還沒抓到)
我想我單純的在網路平台賣東西,現在是超商員工將我的東西都拿走了
我針對的是我的物品遺失,如能取回即可,不能取回拍賣平台與超商需賠償
我信任的是拍賣平台的規矩與物流的信譽,
問拍賣平台,回答是要等超商那邊的回覆,
看超商的態度是想把責任都推給員工走法律完才肯談賠償
想問問這種覆雜的犯罪如果抓到人了,但那個犯罪者也沒錢賠
賣家(受害者)該有的動作求償往拍賣平台與超商能採取甚麼樣的動作
如果直接告超商走法律方式,能有哪些告訴方式,能獲取賣家(受害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