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ctory6 (AaronL)》之銘言
: 被對方提告傷害,因有動手事實,當天就向對方道歉,對方也堅持走完法律流程。
: 近日收到調解出庭通知,但寄件日期和開庭日期間隔只有一個工作天,導致當天開庭
,我
: 當天晚上回家才收到出庭通知。
: 對方仍堅持是我不願調解,會要求更多索賠
: 請問這樣的情況,有什麼辦法證明自己不是不願調解呢?
你寫的都不是問題,
問題是有沒有沒寫的...
打一巴掌20萬,
errr
我覺得法院不會判賠那麼高啦,
就算你以為你是誰,
法官也不會當你是誰。
建議給法院判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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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2043613.A.920.html
※ 編輯: Lailungsheng (39.8.126.70 臺灣), 06/13/2020 19:4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