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是否違反銀行法和詐欺?

作者: Lannial (蘭君子)   2020-06-13 18:31:37
想請教版上高手一個問題,看看這樣是否違法?
我開了一家公司,生產特定產品(如電腦周邊或程式服務)
由於我有自主研發,所以我的東西和人不一樣
可以賣得比較貴,淨利潤可達至少20%以上
因為公司營運要擴增(買設備、增人或行銷支出),需要營運資金
但我又不想辦理現金增資,避免股權稀釋
所以我設定一個合夥投資案
如果僅向親朋好友(特定人士)募資,名目為開發新產品的資金需求
並承諾給予對方一年15%-20%的固定獲利
其實就是我商品利潤,不會有問題
我這樣是不是仍犯下吸金罪,也就是違反銀行法29條?
此外,如果我拿到這些親朋好友的資金
第一時間並沒有拿去開發或生產當初合約所明訂的產品
而是補我公司營運資金缺口,或其他開銷
雖然事後我還是會投入到產品研發,只是時間比較晚
且我仍有按照合約給投資人該有的利潤
我這樣是不是犯了詐欺?
感謝賜教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06-13 22:47:00
單純好奇怎麼不找銀行 營運貸款尤其現在疫情算好核或者單純用房貸利率又低
作者: Reichenau (RRR)   2020-06-13 23:08:00
萬一爆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6-13 23:14:00
真的這麼行的話,找銀行貸款或專業投資人投資就好了啦!就算失敗了,頂多公司收起來。 去搞你文中那一套方法的話,出事了,你知道那是強制辯護的重罪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14 09:51:00
有種東西叫做 "公司債",若真有這樣的好康機會不用入股的話,以公司身分銀行借貸,或負責人跟銀行借應該都不用這麼高的利潤借錢收利息天經地義,用不著拿投資當作理由詐欺定義很簡單.....條文就寫得這麼清楚時間比較晚又如何? 大家只管借出的錢,跟應該按期收到的利息,你把收到的借款拿去在公司營運上那一部分使用錢在你手上了,就歸你負責跟處置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6-14 12:19:00
用投資到時候虧完就說投資有風險借錢的話 即使賠錢還要償還 原po應該是這樣想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14 12:22:00
可是,他說利潤高,都敢給20%獲利了,應萬無一失啊(笑~~~~)當然,你也可以發股權,然後約定何時加20%買回啊....這樣子若股權有附買回條款,就不存在稀釋股權的疑慮了只問你有沒有本錢買回而已....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06-15 00:41:00
股權賣出簽一年後20%溢價回購好像也是一個辦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15 08:40:00
而且,也可以寫公司有盈利才買回,沒盈利就只能繼續等若公司虧本甚至倒閉,那也是投資失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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