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上市公司老闆願意出資成立新公司,希望我與幾個朋友進去幫忙工作,
老闆願意提撥2成股票作為技術股給我們,請問我們可以私下把技術股給
其他人? 即私下與人簽合約再把技術股轉讓部分給別人,這樣是否有法律爭議?
如果一定要這樣做是否需得到新公司老闆的同意?
2.由於新公司剛成立不久資源不夠,老闆欲將新公司設立在他原本的舊公司裡,
新公司的財務.法務.行政等部門會由舊公司組織支援處理,另外軟硬體也會由
舊公司借用,請問這樣是否會有權利義務的問題?
3.雖然我們有2成的技術股,但萬一老闆對技術發展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有什麼方式可以讓老闆可以尊重技術團隊的意見?畢竟股東會我們舉手
的票數也不夠o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