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債務人之繼承人拋棄繼承問題

作者: fun791128 (ting)   2020-07-21 21:17:54
有個案例是這樣的
比如說
民國90年小明過世,財產有一棟房子,尚有貸款,另有負債50萬卡債
過世同年內,小明的老婆、小孩都辦理拋棄繼承,取得法院備查文件,依法規定由小明的
父母第二順位繼承
而小明的母親也辦理拋棄繼承,由小明爸爸出面辦理限定繼承,辦理繼承過後,經債務協
商,將房屋出售,把貸款還清,還剩下50萬卡債未清償
現在小明的母親過世,遺有幾筆土地,而小明的子女若代位繼承,是否會被債權人追討這
50萬的債務呢?
小弟我是覺得,在民國90年間已都辦理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小明的債務應該是到此為止
,債權人沒辦法再追討了
就算小明的子女代位,也是以本身的繼承權來取得小明母親的財產,並不是透過小明的應
繼分,債務不應該移轉到他們身上
不知道這樣的想法是否有誤,有沒有相關判例能夠參考的呢?
謝謝板上各位前輩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20-07-22 09:07:00
拋棄繼承後財產跟債務就歸於次順位的繼承人,銀行會向次順位繼承人追討債務。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7-22 09:52:00
代位繼承是權 而不是 債 吧.....代位繼承是權利 而不是 遺產實體 吧.....
作者: CKYww (CKY)   2020-07-22 10:05:00
題目有誤吧? 父親辦理限定繼承 母親過世 那債務還是在父親身上阿如果是說小明母親辦理限定繼承 而她本身也擁有幾筆土地 那她仍然只須在所得遺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 不用以自己財產清償就此小明的遺產清算完畢小明母親身上不會有債務產生 那她過世時自然不會有債務能被孫子女繼承是的 只到父母而已題目沒錯的話 爸爸繼承了小明遺產 那爸爸只需要就所得遺產範圍內清償 爸爸身上也不會有債務產生這筆債務充其量就變成小明爸爸的自然債務不過現在是小明母親過世 這筆債務不關她的事吧 題目邏輯怪怪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7-22 10:33:00
當小明母親過世,因小明父親已經死亡,故無繼承權配偶是沒有繼承順位,只有看在哪個階段跟繼承人分而已當然,銀行可能沒有注意到 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這一塊以前好像可以由關係人提,記得好像修法過了,只有配偶能提
作者: CKYww (CKY)   2020-07-22 10:37:00
小明母親過世時 孫子女行使代位繼承 只會繼承到小明母親的遺產 不會繼承到小明父親的財產 因為他還沒過世啊 更何況那筆50萬元的債務早就已經清算完畢消滅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7-22 12:45:00
小明父親已經死亡?某人的邏輯差到令人無言 唉銀行可能沒有注意到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這一塊?語畢哄堂大笑 真是不知所云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0-07-22 12:53:00
只要搞清楚"代位繼承"繼承權的權源就可以解...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7-22 18:36:00
現行法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為一身專屬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030條之1第3項意旨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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