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願意訂調解庭
就是看你如果可以跟對方調解成立的話
或許可以給緩刑或是判輕一點
你不去也沒有關係啊
如果到時法官認為有罪的話,找不到任何該給你緩刑或判輕一點的理由
屆時事後反悔,希望能有機會跟對方談和解,法官不一定會願意再訂調解庭,被害人也不
一定願意再給你機會調解
當然你如果覺得你一點都沒有犯罪,不願意調解的話,那又另當別論
引述《ad81h46r (就取)》之銘言:
: 各位律師大家好
: 1.請問一下我被刑事起訴,是檢察官提的公訴
: 但是法院開庭通知書寄來上面寫提早半小時到先行調解
: 請問不是已經起訴了嗎,為何還有調解,可不可以不到
: 2.請問書狀具體的作用是什麼
: 據我所知交給法官後法官該問的還是會問
: 所以書狀的用途只是讓法官看了心情好,讓我自己看著唸比較不會緊張而已嗎
: 謝謝各位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