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經過:
上個月小弟我騎車直行
碰上本來停在右側路邊的汽車突然雙黃線迴轉
直接撞擊我機車右後方的位置
導致我摔車,雙方酒測值皆為0
醫生診斷後照了腹部電腦斷層
腎臟一級破裂
住院一周後回家休養後續回診
由家母(家管)陪病及照護
肇事者是越南籍的勞工有駕照
車主為肇事者朋友的姊姊(越南新娘)
事後談和解時,對方說最多只能借錢借到十萬來賠償
但不一定借得到,故先讓他去借看看
最後對方表示只能借到八萬
不然就告他
八萬的部分差不多相當於財物損失及醫藥費
因本人工作預計於下個月開始
但是能不能夠去上班還要觀察後續恢復狀況
這邊主要是想問
如果提告的話,刑事應該只有過失傷害的部分
那民事的部分要是對方表示沒錢的話
車主會有賠償責任嗎?
是不是能夠強制執行對方薪資的部分來賠償?
目前已知對方當初來台時與仲介公司打契約
有一筆約6000美金的押金
以上請益一下貴版
來判斷是否就接受和解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2-06 20:11:00民事部分,沒人敢跟你打包票。理論上,對方有押金不會逃逸。對方有正常工作,民事求償就可強制執行。正常情況下,你可以向車主跟她求償。民事和解的金額,你們雙方同意即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2-06 20:36:00那一筆押金要看誰提的啊,若是肇事者的話,可以啊但你忘記一件事情,你確定你可以討到你滿意的金額???(假如透過司法訴訟的話)搞不好判賠六萬,阿你不就GG沒辦法給你答案(或者是說...怕給答案事後被人怪罪..)車主連帶賠償就看你怎跟法官說明車主"有監督責任"至於要是是肇事朋友跟姐姐借,未說是要給肇事者開姐姐不知情,那就...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2-07 10:21:00賠償的部分,司法判決車損折舊會很少。醫師證明:需在家休養時間,求償基數~醫師證明:在家需請看護照護,才能求償看護費用。往返醫院交通、醫療單據、薪資、看護費,憑單據求償。民事訴訟過失傷害,網路上有範本可參考。沒單據、沒醫師證明,該項求償可能無效。沒薪資證明,審判長會調閱你過去投保薪資。沒外聘看護,家人照護可比照外聘基本費用。民事求償總額,不必理會對方保險公司認賠範圍。簡單說,保險公司幫不幫他賠是他們的事,你不一定要幫。態度積極、認真想賠、沒有擺爛,可以配合。態度消極、逃避想躲、擺爛不想賠,不必配合。以上總額,走司法,對方先過失傷害刑事罪。兩三萬左右民事司法判決或和解,會照初判表和車禍鑑定比例。精神賠償部分,保險公司認定是醫療總額兩倍範圍各地審判長不同見解,看你論述能力不是隨便喊價。最終和解,要對方一次付清。外籍看護在台灣,現在跟以前差很多。除非剛來,家境特別,吃住都是老闆付錢,哪會沒錢?我不知道越南的差異,印尼來台灣當看護薪資是印尼4倍也是為何很多印尼看護後來都會逃逸不喜歡這個老闆、雇主家,錢太好賺想繼續我們家換了十幾個合法非法後粗估:10個大概有8個已婚至少兩個會離婚,因為老婆在台灣賺錢讓他有錢在外面玩我開頭說沒人敢跟你打包票是因為有人會逃逸沒人能跟你保證對方會不會逃逸!
感謝樓上大大回覆,目前不打算接受和解,先等到回診部分結束之後再來談,否則將會提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2-07 12:53:00你可能有點誤解我的原意,是不是和解主要看對方態度我看不懂什麼叫否則提告,而且我覺得主動權不在你簡單說,他有和解的壓力沒錯,但審判長未必幫你、挺你政府機關對有沒有意願的認定,與我們不同。我們可能要覺得自己爽、對方心甘情願,才叫願意。政府機關,只要對方肯,都會認為這叫願意。對方「不願意」和解,提告才對你有利。審判長有裁量權,別以為天秤就是幫我們。其次是,除非你能篤定民事可強制執行~白話文就是,你要懂這一塊而且對方雇主不會幫他。可能是杞人憂天,但也可能別有洞天~朋友姐姐是越南新娘,有車的新台灣人。來台灣還能有駕照,不是家境不錯,至少感情不錯。家境不錯對你有利,感情不錯對你未必有利。簡單說,在台灣無財產,押金是他跟雇主~雇主要幫他,他自己沒戶頭,你要找誰強制執行?為免夜長夢多,和解是三贏最好的局面。
傷害部分可以靠對方強制險彌補 這種情況就和解優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