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bkan (行動代號龍捲風)》之銘言:
: 案由:分身ptt帳號被盜用販售被站方砍帳號
: 開偵查庭的時候
: 檢察官對被告說,如果成立也算是很輕的罪責,
: 接續對原、被告解釋一些事項就開庭了。
: 過程中檢察官在我的部分僅對筆錄上的過程提問,
: 我解釋的時候還頻頻打斷不太讓我解釋案由中的細項,
: 反倒是對於被告的提問比較多。
: 在被告的解釋中,
: 被告宣稱自己在網站上賣的圖片是複製其他賣家的圖,
: 販售的實際內容是其他帳號,並開了一個符合網頁敘述的帳號當作舉證,
: 檢察官看完後採信該說法並做總結,覺得我方證據不足希望我撤告,
: 然後就立馬把撤告書挪到我面前了。
: 檢察官僅依據筆錄做處分沒有額外向第三方查證帳號真實性
: 這樣做結論會太過草率嗎?
: 還是我必須再請警方調查被刪除帳號的異常登入ip再針對該ip做調查
: 感謝各位的解答
你應該問你自己想要得什麼結果
盜帳號人被制裁? 那就是告到底啊
回復PTT帳號?
那就是問檢察官願不願意出公文幫你做證認非你出賣給PTT
然後PTT願意回復你帳號 那拿回帳號可以徹啊...
如果不行 那你還是要告拿到證明該出賣行為非你所為啊
要體驗中華民國刑事告訴程序? 也是告到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