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調解庭委任律師及條件問題

作者: gba0852 (絕望的生魚片)   2021-04-30 17:34:18
各位道長、版友們好,家人為違法吸金案告訴人,近日收到刑事庭傳票,內容為5月底於
南部某地院召開調解庭。
想請問調解庭的話,是否有需要委任律師陪同出席,或是自行前往即可呢?
因猜想對方應該想透過取得告訴人和解,去獲得法官減輕刑罰空間,而我們這邊最主要訴
求其實是將之前的本金求償回來,縱使在這個調解庭上對方允諾賠償,但對方若現況沒有
錢,我們應該也僅能獲得一紙能進行強制執行的證明,感覺似乎沒有太多實益。
最終似乎好像也只能等到審判終結後才能就之前已經被地檢扣押的金錢進行債權分配。
另想請教這種調解庭,如果我們這邊調解條件開立返還所有本金,並且先匯入至指定帳戶
後才算和解成功,這種要求在實務上是能運作的嗎?
謝謝各位道長、版友耐心閱讀。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4-30 17:59:00
要拿現金,不然對方騙別人匯錢給你家人帳號,到時候你家人帳號還會被凍結。如果能聯絡對方的話,事先告訴對方當面拿到錢,才會訂立和解書,這樣子對方如果有錢的話,還錢的機率比較大。不然等訂立和解書,對方獲得輕判,也就不理你家人了。其實這種案件把錢拿回來的機率很小,因為對方不可能能對所有被害人返還本金,很多可能支付利息或早花掉了。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04-30 22:37:00
附條件。可以自己弄,但金額很大還是找律師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4-30 22:43:00
跟詐欺犯和解沒拿現金,是跟將來的自己過不去。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04-30 23:25:00
不清楚被詐騙的金額,但可以的話盡量拿現金,如果是匯款,通常也會在筆錄加註收到和解金額的匯款之後才會具狀表示不再追究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5-01 00:31:00
同KH大意見 另外“道長“是律師同行在稱呼其他律師時使用 如果你不是律師 不適合用這個詞稱呼律師
作者: Fujiwarano (???)   2021-05-01 07:50:00
樓上假律師的話根本不用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5-01 13:29:00
樓上想對賭嗎?賭200萬就好了 不敢賭的是小孬孬哦 哈
作者: Fujiwarano (???)   2021-05-01 17:10:00
不是 我笑他不可能有200萬可以賭 他連雞腿換的律師執照都不敢公開給大家看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5-01 17:13:00
不敢對賭的咖 說出來的屁話怎麼都那麼像啊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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