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跟人有債務糾紛,對方已讀訊息卻不願見面,就這樣消失..
所以請徵信公司尋人,手邊只有對方的line id,問了第一間公司,說只有在個很難找得到,後來再問一間當下業務信心滿滿的說可以幫我找得到對方,花了三萬元,過了一個月後提供給我對方的地址、電話說line是登記這個,但名字跟性別都不對,徵信業務說可能是這個人的女友幫他辦的[email protected]@
結果我請朋友跟自己都嘗試好幾次打了過去都直接進語音,地址剛好朋友同事住那社區,請他幫我查,得到的答案是跟我說這個地址只有7號但沒7號-2,當下我有跟業務反應,說會幫我回去複查,之後便從未主動與我聯繫,都是我問他才回答說還在查沒結果什麼的,拖很久....
對於這樣的結果蠻讓我傻眼的,朋友說會不會徵信公司隨便用個人頭帳號資料丟給我....因為地址電話完全是沒用的,所以想跟徵信社要求退款,目前跟消保會申訴徵信公司到第二階段,對方公司客服人員?有來電,(非負責業務)說可能當初辦的人是給假資料,他說他自己辦門號也是給假地址,但辦門號不是都會看雙證件嗎?然後說我是不是跟對方有糾紛所以對方不接什麼的(從頭到尾都進語音根本沒接通),還說三萬塊頂多尋地址不會給妳尋人,但合約書的確簽尋人案件....然後說我已經簽結案單了,而且人事都要費用,沒辦法退錢給我,他說我跟他們業務說的不一樣
,我請他讓負責業務在跟我聯絡,如果第二次申訴還是沒過就走調解,目前負責業務也還沒跟我聯絡。
像我這種一般百姓,面對徵信公司他們經驗那麼多感覺勝算很低,想請問一下,這樣如果走法律途徑有可能成功嗎?可能消保會那邊也不能對他們做什麼?還是不要浪費力氣就這樣算了...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