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cw2 (順其自然)
2021-10-05 23:18:03各位版上的前輩好
因家人日前有先申請家暴令,但尚未核發下來,
在某一日家人欲上班前發現車輛遭人破壞,
立即感到有異狀並隨即報警處理,警方當時有到現場,
但告知家人並無異狀便離開,家人因車輛無法啟動便回到住家,
回家後就遭加害者重傷害,請問警方是否符合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
致人民權利遭受損害,可以向警方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國賠。謝謝
作者:
q347 (捕快)
2021-10-05 23:27:00你是不是連國賠的說明都沒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10-05 23:50:00法律上的重傷害是要接近殘障程度你知道吧?
作者: lcw2 (順其自然) 2021-10-06 00:09:00
確定重傷害,我只是來問個問題,不需要2樓這樣嘲諷吧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1-10-06 01:08:00從目前內文來看,你似乎是想說你們因為發現車子被破壞而認為是家暴令的相對人所為,但警察到場後不認為或沒辦法推論出跟家暴令的相對人而離開,才導致你家人回家後受重傷。當然這是我的推論,畢竟你所謂的「有異狀」是什麼意思,還有認為警察怠忽職守的理由是什麼並沒有講清楚。不過,單就目前推論的內容來看,因為家暴令尚未核發,加上沒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是某個特定人破壞車子的(就算有道路的監視器能拍到至少也得回去調閱),似乎不能苛求讓警察貼身保護你的家人,或者直接將你認為的加害人抓起來(至少發現車子遭破壞當下還不知道家人會遭到傷害),這種情況下,要認為警察怠於執行職務導致你家人受有損害,難認為有理由呢。
就算用你的說法我都看不出警察哪裡怠於執行職務然後還造成損害
親人遇到這種事一定很氣憤,但冤有頭債有主應該找加害者賠償跟負責,而不是什麼都推給警察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10-06 07:39:00只能說警察不是保全、保鑣
車誰破壞的?明知或可得而知某地有人可能加害於己但是不避開還是要回到該地又怎樣說呢?
車輛無法啟動便回到住家,那不會叫車嗎?案發地有沒有監視器,警察是會通靈知道誰破壞的嗎?調閱監控不用時間嗎加害者做的事情不找加害者,要找警察找國賠,有沒有搞錯?警察應該24小時陪著你嗎聲請保護令也不是無敵,如果加害者很有威脅性,應該不讓他找到你傷害你才是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21-10-06 10:06:00
所以車子被破壞跟在家裡被相對人攻擊有什麼關聯??中間省略一堆過程要版友幫你判斷警察有沒有疏失?
人有趨吉避凶的本能,如果哪固定地方危險就應該避免過去或者增加配備防備或者解決風險來源,所有可能都避免後再去想想其他可能,好嗎?
警察已經依照要求到場了,要如何舉證警察有怠惰之行為???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1-10-06 15:03:00就牽拖啊 今天車有沒有壞掉與原Po家人返家被傷害有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