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女性墮胎權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21-11-08 14:12:08
法律板討論還是聚焦在法律上為宜
鑒於推文有些失焦,先以回文整理本件爭點
首先,原發文者要討論的,應是指前幾天《優生保健法》的修法消息
聯合新聞網報導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865057
公視新聞網今年初專題報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15308
簡單來說,除了法規名稱調整
主要就是改第九條第二項
原本未婚未成年女性需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改成雙方意見不同時要先調和
有配偶者以「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為理由者
從要經過配偶同意改成不用
至於第九條第一項前二款改列「回歸醫學上理由及判斷」,老實說我看不懂
然後看新聞似乎國健署尚未發出預告
所以沒有對照表可參
※ 引述《rurumik (嚕嚕米)》之銘言:
: 我認為妻子墮胎不需丈夫同意是合理的
現行法下,只有一個情況女性墮胎要配偶同意
就是「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妳主張會影響家庭生活的同時,拒絕配偶表示意見的權利
這我稍微無法理解
但我大略同意【不必然需要配偶同意】
: 丈夫出軌 女性可以及早結束孽緣
這句我無法理解邏輯上的因果關係
: 但…
: 我記得男性結紮也需要配偶同意?
現行條文,男女行結紮手術都需要配偶同意
這仍符合平等原則,且與人工流產手術並無太大關聯
: 另外還是同樣得承擔扶養義務
同樣,無法理解本句的邏輯因果
: 那男性如何確保是自己的子嗣?
: 硬是叫妻子驗DNA信任也蕩然無存了
: 即便出軌可以請求離婚
: 但是官司打完小孩也出生了
如果有充分證據及理由,可以提出婚生子女否認之訴
但非婚生子女就不必然有扶養義務?這也未必
: 立法保護雙方是合理的吧?
你的目的是什麼?也就是你想保護什麼?又是基於什麼理由?
必須要先弄清楚這件事,才有辦法聚焦討論
也就是進一步討論這樣的規範是否合憲?
包括是否合乎比例原則、包括是否與其他憲法保障權利產生衝突?
: 這個各大版都有在討論
: 有請法律人能夠更白話的說明
: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1-08 14:51:00
個人衷心希望"那幾位可以真的出來說一些真才實料的見解"尤其在這個各方見解分歧的議題上不要只會"為酸而酸",結果啥個像樣的論述都沒有.....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21-11-08 14:53:00
粗暴的言論duck不必,沒必要用板面搞黨爭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1-08 14:53:00
我寫的是我的見解,阿.....其他那幾位的見解又是如何呢?這邊很公平,任何人都可以參與討論,任何的見解激盪都有可可能產生出更佳的結果我發言幾乎只對事不對人,腦袋根本沒在記id就醬,抱歉借了版主的回文發表一些看法九條二要修,現階段難度太高更何況還得重新詮釋配偶權的範圍到底到哪邊而且道德風險部分是否需要討論? 對吧..而且,又反過來講,若男方不要小孩,女方偏要呢???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11-08 15:52:00
所以說中出有風險啊 如果沒有配偶可以自行結紮避免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11-08 20:29:00
今天爭議焦點就是在有配偶的情況,蓋此時不能僅考慮個人身體自主權。法律上處理的各種困難點,不多源於各種權益保障的衝突?如果沒有配偶...那成年人兩願性交,行。大家身體自主有配偶的成年人,就算彼此自願,可自由與配偶外人性交?因為身體自主? 我國法是這樣定的? 我國倫理觀是這樣的?他國法是這樣定的?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11-08 22:13:00
推板主
作者: hwaygodu (wwwfw15524)   2021-11-10 17:28:00
我是認為至少要加上通知說不定真有老婆懷孕,老公完全不曉得的情形。不然的話婚姻是一種排他且親密的關係,竟然連知的權利都沒有也太搞笑。至於如果要說男性有控制射精的意志,感覺跟這個討論已經相去甚遠了,女性也可吃藥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11-10 23:47:00
可以討論討論為啥女方懷孕有墮胎需求但是先生有啥理由可以基於自己不願意而否定配偶墮胎的權利.或者說,就此情形下先生會有哪些手段阻止配偶墮胎啦.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11-11 06:34:00
上面提的是單純的同意權,不涉及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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