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在做生意
所以有租了一間小廠房
2樓是辦公室加倉庫
幾個月前哥哥因為長年無工作
所以我收留了他,讓他在我這上班
並且整理了一間倉庫讓他當臥室用
也免除了他的房租
最近他因為有在外面賭博的惡習
導致時常有人來公司討錢
哥哥希望我能幫他代還
我拒絕了之後,哥哥便開始妨礙公司運作
例如:
1.燒炭自殺 (有報警也有社會局關心
2.趁大家下班之後,將公司大門反鎖
讓隔天的員工進不去
實在覺得這個人是個毒瘤
如果我直接打包他的行李強迫他離開
這樣是有違法嗎? 畢竟租屋人的名字是我
也有跟房東知會這間事了,房東也希望他離開
如果哥哥不願意離開,死賴不走
此情況報警是有用的嗎?
算私闖民宅嗎?
跟情侶租屋還是有層次的差異,你可以請他搬遷,小公寓套房是私人單位,他連大樓或公寓通道都不能進入,而你現在場域不算純私人領域空間,是可以請他離開,但他滯留在公共區域呢? 追根究柢, 還是看看是否有親友可以協助,或者製造他無法靠近的忌諱事務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