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9-06 12:42:00好笑~~~~結果是路人幫忙叫救護車....這不就是標準肇逃??對方能放棄不告刑事的,也只有過失傷害這一塊你今天欠國家的可是肇事逃逸這一塊說能夠緩起訴的律師,還真是給你們諮詢者一個美夢啊~~~地檢署檢察官沒有做複訊,就直接起訴??能夠談緩起訴的,沒有跟檢察官面對面,不太可能給你啊~~你要腦補設定B分局偵辦很奇怪都好,不影響司法起訴程序還扯到檢察官自保????185-4是六個月以上的,起跳刑這個就已經要小心謹慎了這種起始刑度要談到緩起訴....?令尊當初被傳喚去做的那份筆錄,大概內容很精彩吧.....畢竟,若地檢署沒複訊,檢察官能看到當事人對於事件的態度就以最早做的那份筆錄為主~~~~像最近那件女駕駛無碰撞肇事,筆錄怎寫呢?不只沒有下車或停車,回去之後還一副漠不關心的對家人說"我今天發生一件事,好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