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先生寄來存證信函
因為公司出遊
他女兒(小四)跟我女兒(小二)搭遊覽車坐在一起
ps.他女兒自己要求要跟我女兒一起吃零食聊天,她們以前就一起玩了
他認為我違反之前口頭達成的約定
(之前他女兒要求要來我家玩,同事知道而且准許,可是她先生不知道,後來知道就不得
了了,她先生認為女兒未成年,我有義務告知他,他也是女兒的監護人之一,因此,他要
求我不可以再接近他女兒,我為了不讓同事為難,口頭同意了,只是我以為只有我不可以
接近小孩,但是我們的小孩常常一起玩啊!)
存證信函裡要求未成年子女避免互動,以免將來滋生事端,引起雙方家長困擾...
請問我應該回覆嗎?
ps.我也是女的,我沒有對孩子做什麼啊!來我家玩只有一次,唯一的一次,也沒出什麼
事,孩子也很愉快的回家,結果就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