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學被記黑過

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22-09-26 06:39:51
跟兩年前在巴哈姆特的爆料有關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6011560
當時的學務長鄭瑞隆,誣指我是爆料文的作者
甚至還在一年後對我誣告加重誹謗
不起訴書發出後還被一併被認證該懲處有問題
然而至今中正大學仍態度強硬堅決認定懲處沒有問題而不肯撤回
當時的懲處過程如下:
1.本應由系上先進行處理的事件,學務處卻直接插手不讓系上介入調查
2.進行懲處時全都是由非系上老師決議
不過該事件已經過了四年
只要學校態度強硬堅決不撤,是不是無解了?
還是直接對鄭瑞隆提告誣告比較有機會?
(黑過是鄭瑞隆記的,因此有權限撤回黑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26 09:45:00
收到不起訴處分+對方強硬,為何當時不告對方誣告?簡單說,不管你有沒有超過追訴期限,你現在提告99%不起訴沒興趣提告~管他追訴期跟是不是非告訴乃論,來耍寶嗎?不想提告,來法律板?告不成誣告還想以刑逼民?不會被起訴或定罪自己逼自己?不管你有沒有本事、想不想告,不會起訴、不會定罪…還是妳覺得『可能上法院』會對對方產生巨大心理壓力膽怯如果妳陳訴屬實,應該是告對方妨害名譽,但妳不想興訟。
作者: F9706026 (F9706026)   2022-09-26 17:19:00
興訟唯一解
作者: Fallschirm   2022-09-26 23:40:00
理論上你應該是要提訴願加行政訴訟 而訴願必須在收到處分後30日內為之很難想像你為什麼會過了四年才想到要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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