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lls23 (Jordan23)
2022-11-07 19:49:07小弟住在大樓,今晚不明原因客廳的分離式冷氣漏水,後來發現屋外的水管漏水(不清楚責
一樓住戶的庭院也有受波及,當時正在打掃客廳,住戶(阿嬤)未經允許直接進我家大聲嚷
有口頭普要求她離開了但還在吵,後來吵了一段時間才離開。
不爽的原因是,漏水原因不清楚也不是我們屋內造成的、當時正在打掃房間及客廳,她未經同意就擅自進來。
另外,當下未錄影取證,但是屋內有家人在場,這樣證據充足嗎?
請問這樣構成刑法上侵入住宅罪嗎?
因上網查詢需好像要「無故」才能成立,
但對方若表示因漏水問題找我們理論,是否有很大機率不起訴?
謝謝各位前輩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1-07 20:17:00我沒有證據,但是我家人看到你犯罪,所以你接受判死刑?
作者:
weibld (weibld)
2022-11-08 13:01:00老實說這也不是太大的事,這樣子也想上法院?難怪法官案件的辦不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11-08 14:15:00不起訴啊.....and 你自己都承認自己設備有狀況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1-08 14:56:00就算對方有違法,沒有足夠證據+不是殺人放火=告也沒用!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22-11-08 18:46:00有漏水事實 人家要進你家檢查 依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你是不能拒絕的 怎麼會構成無故侵入住居
這樣就要上法院,難怪一堆案件都要一年半載才有結果。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1-09 12:05:00地檢署就不起訴了 應該不用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