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們家目前正在打遺產分割訴訟
對方律師的訴狀
我看完後
真的無語到...
1. 對方律師混到連被告的名字都打錯?
很想說...
請問這是要告誰?
2. 對方律師連建物謄本都不查閱?
自己說自己對
自己說車位是他的當事人所有.......
不能列入遺產計算,但只要調閱建物謄本就知道所有權人根本不是他的當事人...
3. 財產數字打錯
高雄房屋價格打成內湖房屋價格
兩間房子至少差了快一千萬
諸如此類的鳥事
讓我真的看到很想問,現在法院是律師訴狀隨便寫寫就可以的嗎?
我可以做什麼反擊這種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