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合約審閱期

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23-06-08 00:16:42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請問合約審閱期簽收日 和 簽約日期相同
: 這樣 算違反審閱期規定嗎?
:   如果同意 三天內可以無條件解約 是不是就沒差了
:   還是 
:   一定要說謊 說於3天前已收到契約詳閱之?
:   
:   覺得很矛盾 又要保護消費者給消費者審閱期
:   又同意廠商 可以要求消費者簽名放棄審閱期
:   
今天收到政府公文
內容說我的合約審閱期簽收日 和 簽約日期相同
違反審閱期規定 客戶沒有審閱的時間
所以公文的意思就是 在實務上 要我簽約時
把收到審閱期日期 提早五日 這樣才符合
審閱期規定
因為我或是客戶 根本懶得再跑一趟
本來想說 反正客人5天內要反悔
就讓他反悔 我沒差
所以 合約審閱期簽收日 和 簽約日期相同
看來政府不喜歡我這樣做對客戶有利的事
只要文書上面 一切合法 就好了
審閱期簽收日造假(簽約日自動減5天) 跟政府官員無關
真心覺得 要誠實合法 好懶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6-08 05:34:00
為什麼你想的一定是往前造假?今天收到契約寫今日,簽約日可以寫五日後,這樣契約在五日後才成立生效。
作者: debaucher (墮鼠)   2023-06-08 05:55:00
???同上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6-08 16:43:00
簽約日 和 合約生效日 不用相同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6-09 17:02:00
無權製作文件才偽造,無權變更文件才是變造。照你這說法,支票發票日不是填今天就偽造,問題誰支票填今天?
作者: eno4022 (eno)   2023-06-12 05:39:00
很氣還不趕快去選立委修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