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四個月走完二審 又能還清白 真的很短了...............
我的情形就比較可憐
商業對手製作一個山寨網頁 (約30張紙) 在當地地檢署報案
於是
我就莫名其妙被本地地檢署偵查庭傳喚
偵查不公開 也無法看到紙本資料
雞同鴨講 講了一堆 簽了名 ...................
案發一年後 .....
收到 地檢署起訴書 ......
然後
法院刑事開庭 第一次準備庭
第二次準備庭
第一次審理
第二次審理(莫名其妙取消 )
案發二年後 ....
本地法院刑事判決:不受理
然後就收到另一個北部法院的民事起訴狀
循環又開始了 第一次言遲辯論(線上會視訊議 )
第二次言遲辯論(線上會視訊議 )
第三次言遲辯論 (專程坐車北上開庭)
答辯書從 答辯一狀 寫到 答辯七狀 都是圖文並茂 文字寫得有夠多
案發三年後 ....
民事一審判決書 直接斷章取義引用 刑事偵查庭的 筆錄 當判決主文
用心證推論 認定山寨網頁是真實網頁
我方敗訴 死得莫名其妙
現在 提出上訴
估計 又要再纏鬥一年了
為了一個不存在的事 已經浪費三年
不存在的事 硬被說成存在
現在要浪費第四年了
根據我的案例 原來犯罪集團只要有計畫的偽造圖文 找證人作偽證
法院有可能會判犯罪集團勝訴.....
這就是真實的法院
本人不是法律人士,但遇到法院通知 , 只好研究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
但書看再多都沒有用,刑事庭時 不知道可以閱卷
民事庭時 也不知道應該要閱卷
收到判決書 才懷疑 法官根本沒在看我的答辯書....
我只能自我檢討 是不是我的表達能力太差 沒有使用法律用語
導致事情的描述都被錯誤解讀......
※ 引述《cigxm (不想當備胎 >_<)》之銘言:
: 最近因為一則小事,實際跑了一遍臺灣的司法流程,最後無罪定讞
: 以下是我這個非法律人,進入司法法流程的體驗
: 從一開始檢察官的偵查階段,就遭遇到檢察官不嚴謹的調查而被起訴
: 檢察官起訴,為我的案件開啟了司法流程
: 第一關:簡易判決處刑制度
: 因為這個制度適用簡易的小案件,所以過程非常草率
: 法官的心證空間很大,幾乎是書面審查,被告連問都不問就被定罪
: 被檢察官冤枉的被告,如果不積極追蹤案件,很可能就會被無辜定罪
: 我想這個制度底下,被告默默吞下的冤案一定很多
: 第二關:一審
: 這個階段遇到的法官還不錯,針對告訴人提出的證據,有做進一步調查
: 證據調查之後,真相就出來了!
: 告訴人的證據無法說服法官,所以一審判我無罪
: 第三關:一審判決告訴人不服,上訴二審
: 這個階段,我才愕然發現受理的檢察官,居然不是起訴我的檢察官
: 由於檢察官偵查階段調查不嚴謹,要其他檢察官收尾,造成權責不相符
: 我這個小案,起訴時檢察官證據沒有調查清楚
: 一審調查清楚了,檢察官還能矇著眼睛不承認,執意上訴,浪費司法資源
: 第四關:二審
: 二審時,法庭上的法官變成三位
: 坐在兩側的兩位法官,完全沒有功能,全程在發呆
: 法官不是在靠北,說人力不足,案件太多辦不完要加班嗎?
: 那這兩位法官在幹嘛?
: 為什麼法院不讓法官回辦公室處理案件?
: 留在法庭聽我這個小案沒營養的內容,並不會增加爾後審判的正確性
: 我這個小案,從警察受理報案,到二審定讞,不得上訴
: 總共耗時1年4個月,最後無罪定讞
: 期間被告的身心折磨,以及消耗的社會及司法資源,都是無形成本
: 走完整個司法流程,才體會到為什麼大家都說司法體系就像一隻恐龍
: 台灣的司法正義一定會遲來
: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而是另外一種傷害
: 一般人並不太會涉及司法大案,頂多是誤觸法網的小案件
: 從制度上改善數量龐大的小案件司法流程
: 不僅受益的民眾增加,也會提升台灣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度
: 希望台灣的司法制度能夠繼續進步,不要原地踏步
: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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