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
長輩的房子一直被收自用住宅的稅,結果今天被查出來,98年有一位周英O的租戶(98
年時曾短暫租給周女半年)於租約時在長輩的房子設戶籍(長輩疑似不知情被設戶籍一事,
應是被偷設戶籍),從那之後周女都沒有遷出戶籍,就一直掛在長輩的房子,因此被認定從
98到現在都不是自用住宅稅率,所以現在要長輩補繳從98年到現在的稅,變成一般稅率,變
成要補繳30多萬…
請問這有辦法讓房子變成自有住宅稅率,不要補繳那個30多萬的稅嗎?
因為要長輩一下拿出這麼大的鉅額,以經濟上來說真的有困難QQ
以上,謝謝各位了!
作者:
WindT (呼呼)
2023-09-27 21:35:00後面都沒出租嗎?
作者:
jesil (._.)
2023-09-27 22:56:005年的自用/非自用稅額可以差到30多萬 然後沒錢 這似乎.....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3-09-28 08:10:00啊就舉證實際上沒有那麼多年的居住事實不就好了,當初的契約翻出來給國稅局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9-28 10:35:00真訴願不行,打行政訴訟吧~~~對稅務單位而言,他們又不知道房客是否仍繼續租在那邊只是周女戶籍地在這,不可能沒有文書寄到戶籍地吧這點卻又未看到樓主的補充說明
作者:
xuit96lo (摩斯全家分享餐)
2023-09-28 14:05:00後面都沒租人嗎? 有租人就乖乖繳稅 記得連所得稅也補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3-09-29 14:31:00
逃漏稅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3-09-29 15:17:00避重就輕
作者:
qqwa12 (Ying)
2023-10-04 10:01:00房子擔保借錢繳稅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