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384 (皮皮)》之銘言:
: 上個禮拜被闖紅燈的撞
: 當時在現場跟對方求償一萬元
: 對方說太貴了
: 只願意賠償我一萬內
: 然後一直喊沒錢又說他們做工
: 都領現金
: 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在暗示我告他們也沒用?
: 越想越焦慮
: 然後我今天騎狗狗肉去原廠估價
: 結果估價完的金額五萬五左右
: 感覺對方就在擺爛
: 上網瞎雞巴亂查一堆資料
: 說什麼告對方刑事附帶民事
: 還有什麼假扣押的
: 我想問各位大大刑事附帶民事
: 可以在警察局提告的時候直接刑事附帶民事嗎?
不行,刑附民的時間點是檢察官起訴後,法院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刑附民
所以你要等到檢察官起訴後才能提起
很多民眾都認為去警察局報案時就可以提起附民,這點一直都是有誤會
: 去派出所告完後
: 警察還沒傳喚對方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假扣押嗎?
可以聲請
: 如果可以的話
: 我是不是要準備求償金額約3分之1
: 然後要去地方法院申請?
向地院聲請假扣押,須提出「請求及原因事實」和「假扣押的原因」
前者在本案就是車禍
後者是對方有脫產之虞的證明
法院准後才會給你假扣押裁定,裁定上會寫你需要供擔保多少(大概都是1/3)
再拿該裁定去查對方財產,提存擔保後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
不過對方被假扣押後,可以請求法院命你限期起訴,如果限期起訴的期限到了你
刑事那邊還沒起訴,就不能刑附民,僅能走一般民事程序
: 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誤
我也是不覺得有人會為了5萬把財產脫光光啦
而且法院對於假扣押裁定准否的判斷滿謎的,而且就算真的准許了
假扣押也只是暫時扣押,就算真的給你扣到5萬元,你也是要經過訴訟勝訴後才能拿
如果你訴訟如果沒有全贏(例如你請求5萬但法院只判給你2萬),就你多扣的部分,
對方如果主張受有損害,還可以從你的提存擔保金裡面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