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執行命令

作者: rainhyuk (COCO)   2024-01-01 18:07:32
家人收到執行命令,
如果說可以聯絡到債權人
1.如果債權人願意撤銷,能否撤銷??
2.上面金額4萬多,但是家人一個月薪水都沒有那麼多,請問可以向事務官提出異議嗎?
?需要附上什麼資料嗎?
3.實際上不清楚多少金額,請問是否可以付清?不要扣押薪水呢?
4.之前有收到過存證信函,但是沒有收到過支付命令,再來收到就是執行命令,請問這樣
的流程是對的嗎?
抱歉 法律相關不太了解,再請各位幫忙了 感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1-02 10:37:00
剩餘不得低於債務人所在地區每月生活費1.2倍可以參考強執法115-1,112這兩條要是債務只有四萬多,拆分成幾個月分期還完就end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4-01-02 14:41:00
分期啊
作者: cylltylmlgh (DooDooZai)   2024-01-02 15:16:00
四萬多好好跟債權人談看看,不然扣押命令有可能會寄到雇主(公司)那邊
作者: starfirerex (天翔銅閃)   2024-01-07 18:23:00
可以先去閱卷看一下到底是什麼原因的金錢債務,卷宗裡也會有債權人的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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