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amallan 信箱]
作者: twinslin (Lin)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土地租賃糾紛
時間: Sun Dec 31 00:24:36 2023
大家好,五年前我頂讓了一間資源回收場,土地合約上寫「租賃關係結束時,乙方(我
)必須將地上雜物清除,甲方則無息償還押金」,但此前資源回收場已經前後由不同人經
營超過15年,多少藏污納有許多事業廢棄物堆積,而我也在昨天花費大約十萬做了事業廢
棄物處理,如圖有堆成一堆一堆的都夾走了。
同一時間我通知地主來看,沒想到地主的意思認為我應該弄得跟整地過一樣乾淨,就是地
上要乾乾淨淨,只能有水泥石塊,照片上這樣不行,但是我一開始承租時是長最後一張20
18年監視器照片這樣。
因此我認為我已經仁至義盡,畢竟我租的時候這些事業廢棄物至少八成早已存在,而地主
認為我最後一個頂讓的就必須恢復原狀,而我一開始承租的原狀是最後2018年監視器畫面
那樣,我現在都淨空了但是他仍不滿意,不斷主張合約寫的「雜物要清除」。
除了不願返還押金,還可能要以我是新聞上那種偷丟廢棄物在他土地上那種例子去告我。
想請問我連建物都幫他拆除了,廢棄物也處理了,做到這樣是真的不夠嗎?
https://i.imgur.com/vCgB9f2.jpg
https://i.imgur.com/Nx48Tgc.jpg
https://i.imgur.com/w3KMjK6.jpg
https://i.imgur.com/vMFtwjt.jpg
https://i.imgur.com/sa7QRQc.jpg
https://i.imgur.com/qjA0vzC.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