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的A負責人,因為當時公司成立不久,
因某些因素,且需要公司法律顧問
由A私人戶頭支付法律顧問費給B律師。(好像沒有憑證也沒發票)
並獲得由B律師開出的XXX甲公司法律顧問的扁牌
現在A離開甲公司業務,但甲公司尚未還與A當初支付的公司法律顧問費
所以A提告甲公司,現在為了要證明當初A有支付公司法律顧問費給B律師
提出證據有
1.XX甲公司獲得由B律師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一年
2.A的銀行戶頭有支出B律師的匯款紀錄一筆
請問這樣會不會影響B律師阿?因為當初B律師收費沒有給憑證
B律師就是朋友價錢吧,A只是想提告甲公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