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FB被人罵,請問可以告哪些呢?
另外我有留言給對方說他是酸民,請問酸民這詞算罵人嗎?
https://i.imgur.com/2CWZYgu.jpeg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5-01 16:55:00笑死,半斤八兩,臭不贏別人,就只想拿法條告對方.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24-05-01 18:20:00看檢察官個案判斷 有的成有的不成
依照最新的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不一定構成公然侮辱。
我認為腦袋有洞或是酸民,都構成侮辱,差別在於公開性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3判決(2024.04.26):就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而言,如依個案之表意脈絡,公然侮辱言論對於他人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之影響,已經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尤其是直接針對被害人之種族、性別、性傾向、身心障礙等結構性弱勢者身分,故意予以羞辱之言論,因會貶抑他人之平等主體地位,從而損及他人之名譽人格。--->以刑法處罰公然侮辱言論,合憲。拘役刑:宜限於侵害名譽權情節嚴重之公然侮辱行為,例如表意人透過網路發表或以電子通訊方式散佈公然侮辱言論,從而有造成持續性、累積性或擴散性嚴重損害之可能者,始得於個案衡酌後處以拘役刑。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05-07 08:23:00聽說過人有七竅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5-07 10:11:00看前後文真的不認為你的認知是告得成更何況,你要說腦子有沒有洞? 你看過腦部MRI片子了嗎在醫學角度來看,腦部確實充滿了不少洞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5-07 11:04:00這個憲判只是再重申一次既有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