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司有可能透過這些辦法來查發文者嗎?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24-05-03 00:30:15
我不認為
員工個人薪資等於營業秘密
畢竟國家有《營業秘密法》
而該法對於營業秘密有定義
第二條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
、銷售或經營之資訊,
而符合左列要件者:
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試想如果是營業秘密,我不能透漏我的薪資
但是我家人不可能不知道
如果老婆要我薪水如數上交,那我太太不就知道了?
當然如果這家公司連員工告訴家人自己竹所得都是違規了
那也太爛了
既然我能告訴我的家人,那還算什麼營業秘密?
頂多違反工作規則而已
※ 引述《ultratimes (別人家看優點 自家找缺失)》之銘言:
: 要查IP應該是要刑事犯罪才有可能請檢察官查IP
: 但如果不是刑事犯罪
: 但公司為了揪出違規者,有可能透過IP查出是哪位員工發的文嗎?
: 例如,公司規定禁止透漏薪水
: 但是透漏薪水絕對不可能違反什麼刑法吧,也不涉及營業機密
: 只是工作規則而已
: 假設真的在網路上透漏薪水
: 公司有沒有可能故意提告妨礙營業秘密,來得知是誰洩漏了薪水
: 至於後續有無成立根本就不是公司在意的點
: 用這種方式檢方還是會去查嗎?
: 還是說公司意圖太過明顯,檢方根本不可能去查?
: 還是說公司有更高明的手法可以去跟電信公司調閱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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