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沒有遞訴狀和撤回狀的話就都還能提告 但要在六個月以內進行c民法818規定各共有人對共有物的全部都有使用收益之權 所以打從一開始就沒有不當得利問題d:你們沒有犯罪、違約或侵權 存證信函基本上沒用
民法818只有在"應有部分"內不成立不當得利 用到全部的話基本上要按比例付租金存證信函就只是通知 不理的話最多就是被告而已不用太在意這個 頂多就是算錢的時候會從那天開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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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ur176 (YA哥)
2024-12-24 07:08:00沒照顧的都很討厭...死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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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4-12-24 07:42:00個人最討厭只會指手畫腳的遠方孝子基於你們當時的批評,怎不跳出來把父親接去照顧還是人搬回來就近照顧??? 哼!顧個半年一年兩年,你們大概也會沒啥好脾氣,甚至就是送安養院了至於 5 6 基本上是連帶的,反正你們也沒在溝通變成大伯只好自己思考反制至於4 5 6 基本上是連帶的,反正你們也沒在溝通(修正上面)還有,就算送安養院,ok ,那你們這些遠方孝子有沒有經常性的去探望呢?? 或者是跟安養院說想接回去呢?怎不好好展現你們這些其他子女的 [孝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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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ur176 (YA哥)
2024-12-24 10:00:00證件+存摺+印章被保管是非常信任的行為...同情大伯照顧老人很累很累,當然會有脾氣,不是你們隨口能批評大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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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4-12-24 10:49:00自己去想想,為何長照悲歌劇情,都不是遠方孝子出手我只看到遠方孝子,為了爭產,不惜用刑事去告照顧者,甚至逼得照顧者所有遺產都放棄(至於照顧期間的開銷? 歐~~~那是照顧者自願拿出來的)
我真的覺得同住的照顧者非常辛苦,勸發文者應該退一步,如果你是阿伯,你怎麼做?雖然你訴諸的是法律,但失去更多的是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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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4-12-24 14:46:00當然啦,到後面人就退化甚至失智,本來照顧就那一段最痛苦只是,樓主前面才說是大伯違反其他子女意願,送長輩住安養院的,對吧.....另外,退休身分,不代表有義務付出最多,希望你們能理解家務事大家都有,若不會替別人稍微思考,只想著自己利益基本上大多的紛爭都是因此而起就回頭思考一下,在正常情況,自己"本來就該做什麼"而這部分,又是誰幫默默你做了想一想吧~~~人死了才開始搶財產的事情,看太多了....你這算小咖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