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做愛這件事

作者: jaredhsieh (阿白)   2016-08-05 15:20:26
※ 引述《kalestorm (沒心情)》之銘言:
: ※ 引述《jaredhsieh (阿白)》之銘言:
: : 能不能在公共空間裸露或做愛?
: 我對在沒人或人煙稀少的曠野山林作愛,或晚上在隱蔽處作愛沒什麼意見。
: 但對公共空間性愛抱有疑問。
: 因為人通常,不是在任何時間和任何地點,都想要看到或預期會看到性愛和全裸。
請問一下 是不是〃人通常〃不想看到
所以就可以限制別人
公共場合做愛的自由
公共場合做愛 不要妨礙他人 或傷害到他人
你憑什麼要限制他人自由?
: 有人可能會挑出「親吻」來說,但「親吻」或多或少有些遮蔽,而且很快就結束。
87分
依照你的邏輯
罵過之前在捷運上用外套蓋起來
疑似口愛那對情侶的人
通通出來道歉
: : 以下是我的立場
: : 雖說目前法規是不行的
: : 首先
: : 我要強調每個人應該都有做愛跟裸露的〃自由〃
: 其實,如果有人真那麼想要公開裸露和作愛,他現在就能去做,不需要去管政府法條和
: 他人眼光。
87分
我哪理說我在意他人眼光?
我當然也想但有可能嗎?
現今法律會讓我受不該有的罰則
: 要裸露和公開性愛,還得要在意他人眼光,或者還需要他人用「自由」來為此辯護,我
: 認為很奇怪。畢竟只要不被發現或不被抓到,他就不會被法規處罰。
87分
我哪理說我在意他人眼光?
〃畢竟只要不被發現或不被抓到,他就不會被法規處罰。〃
你這番言論已經超越87分了
我也懶得戰你這句
: : 但
: :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為前提〃
: :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為前提〃
: :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為前提〃
: 你說的自由是指免於被政府處罰,還是免於被人用所謂「道德」責難?
自由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
誰也不能剝奪
: 若是前者,那麼你是否贊成持有特定武器(例如:槍枝),在使用該武器傷害到他人之前,
: 都不該為政府所處罰和限制?畢竟,單純持有武器並不會侵害到他人自由。
所以美國開放 台灣哭哭
: 若是後者,那麼你是否認為公開在大街上排泄,或者讓寵物在大街上隨意排泄不清理,
: 可免於責難?寵物主人是否有讓寵物任意排泄而免於道德責難的自由?
87分 你根本沒看懂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為前提
: : 再來
: : 公共空間裡的每個人應該都是平等不該有差別待遇der
: : 第三
: : 我所說的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
: : 並不是指某些人覺得不雅 噁心 羞恥
: : 或是某bf大說的害羞 驚恐 生氣
: : 等心理或其心理所造成的生理因素是侵害
: : 這些不叫做侵害而是偏見
: 對持有特定武器的驚恐是否算偏見?
: 對看到他人排泄物的驚恐是否算偏見?
: : 可以先看看一部影片
: : https://youtu.be/h4KcMTr0VXo
: : 裡面一句話說的很好
: : 差異性始人們產生偏見
: : 偏見越深 恐懼越大
: : 這種恐懼最後變成有意或無意的傷害
: : 造成不同群體的苦難
: 有法律禁止公眾場所作愛和裸露,但請問造成了哪種「群體」的『苦難』?
有啊 林×士那對情侶大馬路拍片被罵的那麼慘
某對年輕同志在台鐵口愛被罰
大陸某對情侶在餐廳外做愛也被罵
外國人跟台妹夜店外做愛也被罵
種種不勝枚舉
: 這種群體有存在過嗎?
87分
: 這種「苦難」又是什麼?
法律限制 跟 罰則
: 假若公眾場所裸露是追尋一種刺激感,你的意思是無法獲得裸露的刺激感是一種苦難嗎?
當然
: : 結果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
: : 苦難成為復仇的原動力
: : 暴力性的復仇又加了原本的偏見
: 請問有什麼暴力性的復仇,是針對在公眾場所或人來人往的場所作愛和裸露?
: 可舉出歷史性的事件嗎?
林×士那對情侶大馬路拍片被罵的那麼慘
某對年輕同志在台鐵口愛被罰
大陸某對情侶在餐廳外做愛也被罵
外國人跟台妹夜店外做愛也被罵
種種不勝枚舉ㄤ
: : 總之
: : 現今社會的法規
: : 讓大家不能在公共空間做愛或裸露
: 法規禁止不能在公共空間作愛和裸露,但人不在公共空間作愛和裸露,只是因為
: 有法規禁止?
當然 每個人會不會這樣當然有不同理由啊
: 我想不可能任何人作任何事之前,都會去閱讀法條看看有無規定吧。而如果一個人
: 真執意要作某件事,那法律也阻擋不了他。
當然 每個人會不會這樣當然有不同理由啊
: : 然而有一些人做了這些事
: : 這樣的差異讓現今多數人產生偏見
: : 之後就像影片所說的無限輪迴
: 請問苦難和復仇在哪?又或者這是對未來的預言?
: : 如果行為的當下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
: : 為什麼不能?
: 以下這些行為不侵害他人自由
: 寵物在街上拉屎
: 馬路上的檳榔汁
: 丟煙蒂到排水溝
: 拿一把玩具槍對著人
: 請問你有什麼想法?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為前提
: :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08-05 15:44:00
說的是政府法規處罰?那我沒意見了。但是, 煙蒂丟水溝和隨地便溺也有政府處罰的「苦難」耶也會被罵得很慘。另外限制此等自由的是政府, 要哭訴找政府去,如同持槍?
作者: jaredhsieh (阿白)   2016-08-05 16:00:00
你怎麼會認為隨地便秘 垃圾丟水溝會沒有妨礙到他人自由?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08-05 16:02:00
公共場合作愛,要是地點不佳,妨礙人車通行也會妨礙自由
作者: jaredhsieh (阿白)   2016-08-05 16:04:00
對 所以我說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為前提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08-05 16:17:00
隨地便溺妨礙的自由是?以尿尿為例,會自動乾掉,像精液?另說明,我對修改公然猥褻標準或廢止沒意見,也不反對。
作者: mrl1116 (阿八沒有部落格)   2016-08-05 20:03:00
好無聊喔一直戰這個,跟吸毒一直戰有自由讓藥物進入身體一樣無聊
作者: muscler (ToD)   2016-08-05 20:08:00
直接跳過此篇
作者: smpss93126 (路人甲XD)   2016-08-05 20:27:00
梗用一次到還好…看你激動的87分87分有點累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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