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男女大不同小組組規&組務板使用規範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1-11-13 01:18:25
男女大不同小組組規&組務板使用規範
一、發文主旨
本板僅受理關於 男女大不同 小組內之各項申請、申訴以及建議事項
,詳細說明請閱讀生活娛樂館組規及本注意事項。
二、使用小組組務板時,可利用本看板內建選項申請
在發文前請務必注意標題相符等相關規定
如有預設標題格式請按其填寫,否則得不予以受理。
[開板][新增][請辭][申請] 等標題限本組內板主公務使用。
[申訴] 為申訴/檢舉各板板主用。
[建議] 為提供 男女大不同 小組建議事宜。
[公告] 等相關或類似標題限制為 男女大不同小組組長、生活娛樂館群組群組長、
PTT各站務使用,並請勿回覆該文。
三、對板主職權申訴處理事項
1.
對板主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在 96小時 後板主不予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組務得駁回不予受理。
申訴人應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以自信箱直接轉錄之方式,一
 併附上,供組務參考。
板主也應檢附組務所需之必要文件以供參酌。
經雙方檢舉、組務查證確實偽造證據、扭曲事實、或以任何形式引導至非該案事實者,
逕依罰則給予適當之處理。
2.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請盡量不要發言,
即本板之申訴由小組長受理,非申訴人或本組板主,盡量避免回文或推文,
因非當事人之其推文或回文不為申訴處理時所採用。
組長必要時得施以鎖文或其他作為之處置維護板面秩序。
違反本規定者得逕依罰則給予適當之處理。
3.
請申訴人在對板主在文章往來之間請注意語氣(含推文、郵件、水球)
請盡量避免酸文、不雅文字、不禮貌、無謂的情緒化字眼及人身攻擊,
或是無意義之洗板發文或推文、鬧文或主題無關之爭吵內文等。
同時請注意應就申訴之事項主體究論而非左右言他毫不及意。
如有上述情事,組務得先適時請求當事人注意或必要之時制止,
 違反本規定者得逕依罰則給予適時之處理。
4.
對板主職權申訴之判決已結案後,公告裁判書請勿回應
對判決文章回應者,得逕依罰則給予適時之處理。
四、板主請假
1.
本小組板主若有 逾7日 無法上線處理板務事由,請於 L_BoyMeetsGi 提出請假申請 
請假日期 不得逾30日,且組務得視情況駁回請假之申請。
2.
若未請假未上線怠職逾7日,
使用者應於三天內至組務提出無假怠職之理由說明,
若無組務認同之合理理由者,警告一支。
 警告累積滿二次解除板主職務,並於一年內拒絕申請本小組板主與新增看板申請。
五、連署之審核標準
 本小組 BoyMeetsGirl 相關連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以及罷免等),
為確實連署機制的運行,特訂定下列規範。
 1.投票時無論贊成方或反對方,請盡量詳實填寫連署理由。
 2.投票理由語意不明或不清,或無關連署宗旨者,得視為無效票,由組務認定之。
3.罷免連署案,須由當事人提出申訴、罷免。(2012/1/24 增訂)
4.罷免理由之審核,為加速罷免案之處理與降低爭議,組方將於每一申訴案審理時
一併裁決罷免案理由是否合理,並說明罷免案可成立之對象。(2012/1/24 增訂)
(此據生活娛樂組組規 二-2-6 罷免原因需確實填寫,並由小組長審核。)
5.為確保處理連署程序確實,若認為連署投票中有 multi-id 連署投票者,
請於連署期間或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會將其列入審查票數依據。
逾期仍可提出 milti-id 舉發,唯不另進行票數重審。
請檢舉 multi-id 的證據時,至少附上兩帳號(或以上)相同 IP 上站之證據,
引用自 ID_Multi 判決亦可,請盡可能附上認定依據,組方將依證據進行裁決。
(2012/1/31 增訂)
6.若使用者於本小組(*1)之任何連署(*2)遭舉發為 multi-id 連署,經小組認定為實。
該使用者相關帳號參與本小組(*1)所有連署(*2)將永久為無效票。
並於兩年內不得申請擔任本小組板務,已擔任板務者並處以卸任處分,
本條例生效於修正公告(2012/1/31)後的連署案。
(2012/1/31 增訂)
 
*1:基於分權自治立場,multi-id 舉發僅限於本小組內之連署案,
若使用者於他組連署若有 multi-id 狀況者,不適用於本小組之罰則。
同樣的,這罰則也僅限於本小組範圍。
*2:包含新增板務連署、罷免板務連署。
六、罰則與附則
 1.
本組務板文章一概不得轉錄之他板,違者組務得逕依罰則給予適時之處理。
 使用者因上訴之必要,轉錄至About_Life板,不在此限。
板主因板務行政之必要,轉錄至其他具板務行政討論功能之看板,不在此限。
2.
 違反本小組組規規範,組務得視情節嚴重性,給予警告、水桶(以月為單位)、劣退等
 處分,板主違反本小組組規,組務得給予警告處分。
3.
無關組務事務、擾亂組務板秩序、違反站規與群組規範,組務得視情節嚴重性,
給予口頭警告、刪文、警告、水桶(以月為單位)、劣退等處分,
板主違反本小組組規,組務得給予警告處分。
4.
本組板主違反站規、群組規範、本組組規,或瀆職、怠職、不適任板主之舉等,組務得
 視情節嚴重性,給予警告、解除板主職務之懲戒,並得連帶給予褫奪其一年以內任職板
 主之權、褫奪其一年內申請開板之權等處份。
5.
本小組組規若有未盡事宜,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得另行公告。唯本組務任何規
 定事項,與站規、群組規範牴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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