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七] 不服gay板板主pbwang1203永久水桶判決

作者: IbakaBlock (甲甲真是有夠噁心)   2017-04-09 09:35:35
※ [本文轉錄自 IbakaBlock 信箱]
作者: IbakaBlock (肛甲集團首腦)
標題: 關於永桶判決申訴
時間: Wed Apr 5 06:44:12 2017
#1OCzgitk (gay)
本人於2016年11月22日被板主您判定推文引戰永桶
本人認為判決有爭議故提出申訴
以下說明:
因個人覺得貴板引戰定義不明,完全由板主自由心證,故不於判定引戰部分進行申訴
僅就永久水桶部分提出異議
根據貴板板規
本人被判定違反
乙.發言規範
6.禁止人身攻擊、誹謗、引戰
 *人身攻擊、誹謗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板主不能主動處理
 *引戰必須在兩天內累積三人站內信或置底板規推噓箭頭檢舉,板主不能主動處理
丙.違規罰則
1.違反發言規範1~2,水桶一週,該文刪文;初犯水桶三天
2.違反發言規範3~10,水桶一個月,該文退文;初犯水桶一周,該文刪文
3.於ID水桶期間,使用其它ID違規者,原ID、其他ID各再加半年水桶
4.累犯一次罰則兩倍,累犯兩次水桶四倍,累犯三次永久水桶
本人遭貴板永桶前並未受過任何水桶處分
貴板板主未先已初犯水桶當事人並告知已違反板規就任意判定當事人累犯並永桶處分,本
人認為有極大爭議
因本板之引戰條款定義不明,經本人查看遭判定引戰之推文也僅是本人就該文主題提出評
論,由此可見,引戰完全由貴板板主自由心證,不過本人認為其屬貴板風格,故不提出異
議,但請問未先已初犯警告當事人周知,當事人該如何得知已觸犯本板引戰條款?
故本人在此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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