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DarkLife 信箱]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標題: Re: 敝人認為來黑兩字並未涉及汙辱LGBT,懇請版主解釋
時間: Fri Jun 14 09:29:08 2019
※ 引述《DarkLife (冬)》之銘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所以你認為他是攻擊你?
: ^^^^^^^^^^^^
: : 我認為描述事實,未違反板規。
: 如果這句話是陳述事實的話,
: 那麼我可以認定全部對我不友善的推文,在 jyuan1993 的言論證明之下
: 全都是攻擊言論。 請問版主如何判定?
不友善的推文必須明確可以指涉特定人,由當事人提出檢舉。
: : 我的意思是,若你不是當事人,你怎麼知道人家認為不妥?
: : 不欲被指稱波波,請當事人提出意見。
: : 你必須確認你是被攻擊當事人,如果你不是,那板主也很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