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an Francisco舊金山版版主無版規任意砍文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鳥 )   2011-03-24 02:22:44
※ 引述《lololol (I love Syrha/shiraz)》之銘言:
: 舊金山版(San Francisco)無版規許久
: 經眾多網友網友要求,版主始終無視
: 於該版分享及po文都以版主個人標準刪文
: 該板幾乎無言論自由可言,版主管理完全隻手遮天
: 敝人於3/22/11至該版分享個人貨運心得文
: 被板主視為“廣告文”
: 經站內信件通知後刪除本人文章並將本人歸為"廣告商"
: 請問各版一定需要有板主才可罷免板主?
: 因為從網友推文中發現板主不訂版規&恣意刪文的行為不只一次
: 煩請小組長清查
: 1.該版版規規定標準?
: 2.本人絕非廣告商,因此有被抹黑的不良感覺
: 3.版主恣意刪文的行為數次卻無人可約束
: 非常感謝
: lololol
關於lololol 網友被刪文事件,本人在此有幾點說明:
1.本人從未認定lololol 網友為廣告商,也不曾認定lololol 網友是代買商。
2.因為在板上幫同一網站宣傳兩次,超出一次為限的原則,而予以刪文。
3.本人不曾恣意刪文,若申訴本人〝恣意刪文的行為不只一次〞,請提出證據。
曾有幾次網友因重複張貼廣告文被刪,或與本人有板務以外的過節,
心生不滿,以致板上每有糾紛就群起圍攻,常出現情緒性發言,牽扯
其他無關事務,而不就事論事來討論。
本人檢視此次lololol 網友被刪文事件,覺得自己不該逕行刪除前後
兩篇,或許應該保留一篇推薦文。
本人已於Mar 23 12:34:47 2011寄道歉信給lololol 網友,建議重新
貼一次推薦文。並提到若不願重新張貼,也請回信告知。經查看上站
記錄,lololol 網友曾於Mar 23下午三時上站,但lololol 網友尚未
回到SanFrancisco板重新張貼推薦文,也沒有給本人回信。
請各位詳查,謝謝。
SanFrancisco BM
作者: lololol (30CM鄉民)   2011-03-25 04:08:00
親愛的版主,您砍掉的不是我的p幣,而是我對您的尊重!因為您並沒有尊重到我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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