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RANCE版主不當劣文

作者: Renatass (Casaniere)   2014-01-17 07:42:04
※ 引述《rrrock (rocker)》之銘言:
: 因Renatass的討論範圍已經超出本人申訴範圍,本人不予回應,
我貼出來的東西也算是蒐證舉証的一部分
為了證明:你在先前一系列文章中有多少未經查證就亂說話的文
讓小組長也能了解你說話真實性有多少(請看585)
大家都公平,你是控訴方,我是被告方,你一篇我一篇,我沒洗板面,只是回你的文
更何況應你要求,盡板主之責
你說我人身攻擊.瀆職.迴避.沒理性討論的能力
這些我也通通給予回應
你曲解名詞,我也wiki給你看
你覺得我判決因為沒制定滴水不露的板規置底,就是失職的板主
我的回覆在585也有說到
如果天底下有滴水不露的條款,還需要法官裁判裁決甚麼
照你的邏輯本版也沒針對我們這案件而定的規則
那小組長作出的任何判決是不是也會被說成有失公允,因為沒這條板規
我認為小組長在這邊有判決權,如同我在法國版身為板主一樣有裁量權
更何況我本來就有公告過了,我為何要再特別為了這"連屋主都不會再出現在ptt"的房
做置底規定說如果這間房再出現要怎樣怎樣怎樣處罰
根本完全沒道理嘛
誰有辦法憑空想像出那麼多種假設?
我先前說過我根本不在乎你跟AirniA是不是同一人,我只在乎我在板上看到的東西
你們共同的東西就是這間被我禁的房子,更何況我根本沒說過"rrrock與AirniA為同身份"
(張爸文到底是不是只有張爸在po,我想大家也不知道真相吧)
所以我當然是用張爸張爸的,這句形容詞陳述
如果你指誤讀文的是
"年收8000歐以下不用繳稅,還剛好是警察局告訴我的,"
我這的確是把"剛好"誤看成"剛剛"
但是一樣,這件事不歸警察局管 歹勢 你一樣回答錯誤
你寄給我的答案:
警局是a這我不會法文都能答對
b是辦房補的我也有辦過...
兩題都錯 0分
a跟b都是警察局
b是辦居留用的
c才是辦房補
更何況我的問題是"你口中的警察局"
因為我不知到你口中的警察局是指哪個單位
所以我才出選項給你
正確答案是以上皆非
對不起 我就是挖坑給你跳
分身ID
我依照發文ip紀錄,還有推文後才用跳板程式登入換ip
所以我是有根據的合理懷疑
"反正你還有另一個id bloodyshan不是嗎?"
最後還是問號結尾不代表是肯定句
雖然有點機歪,但是我這樣硬凹也說的通
所以張爸跟分身id不收回
你要說我鑽頭姊也行,我還真的喜歡這封號
很多點我真的要跟你計較到底也不是沒辦法
像是說我成長背景之類的扯東扯西
甚麼我人身攻擊.瀆職.迴避.沒理性討論的能力
我也沒鑽你到天涯海角
因為我也發現你有能力你能回答的就一定會回,像是找你朋友出面
回不出的就用不予回應帶過
我只能說我上ptt 12年,這是第一次跟人在板上這樣你來我往
還真的會上癮,我也在嘗試要用哪一種方式跟你溝通
一開始裝弱女子請你不要逼我,你不吃這套
好吧,鍵盤阿宅模式出動
現在關不上了....慘了
: 只特來針對此事原由下一篇註解與整理。
: 本人提出之申訴乃是:
: 版主未儘告知義務,使本人不明白此房在2012年底被禁,
: 版規亦未標明與此公告/房屋糾紛等有關的事項,
: 版規陳舊未列出處罰方式,公告本身也未說明處罰方案,
: 因此版友本人認為版主水桶10年+劣退判決沒有根據,有失公允,
: 與版主溝通之過程版主多次呈現情緒性失言,
哪?
: 旁生枝節,因此無法再溝通,只得付諸申訴一管道。
你是先申訴才跟我溝通的哦
你搞錯順序 寫信給我
我回的那兩封並沒有生枝,所以沒有無法溝通這回事
: 本人對此篇劣退文章的事由欲提出解釋:
: 本人的朋友AirniA因有事離開巴黎,想出租5月短期短租,
: 而5月我人剛好到巴黎,因此AirniA請本人幫忙,
: 版友AirniA並未告知關於ptt France版之糾紛,
: 本人也因版主未置底告知而違反版上2012年底的公告,
: 出租文發出後,很快房屋租出去,由於本人對糾紛不知情,
: 將文章留在版上並告知「已出租」,
: 後由眼尖版友認出此房為AirniA之前的糾紛房屋,
: 因此版主快速處理刪文+水桶+劣退,
: 本人認為刪文之處理乃公允處理,
: 雖然是因本人不知情而將出租文留於版上,
: (若本人知情,房屋出租後便可修改清空此文)
: 但仍然是因本人未盡注意版上公告之實違反公告內容,
: 水桶十年之處理本人無意見,因本人仍能潛水閱讀,不影響本人權益,
: 但本人仍認為劣退文章對於本人影響至大,
: 搜尋France版規找不到相關處罰說明與條例,才申訴上來。
: 版主Renatass以形容詞方式指稱本人rrrock與AirniA為同身份,
: 本人欲請朋友AirniA代為澄清,才發現AirniA已因France版糾紛再也不使用ptt,
: 因此帳號已被系統刪除,暫無方法證明。
: 後版主多次以人身攻擊與煽動問句方式回應本人之抗辯,
: 也因誤讀本人之文字而延伸多種無關之討論,
: 本人決定不予回應,由於此一申訴造成本版混亂與小組長之困擾,
: 本人感到非常抱歉,我僅僅是想針對「不當劣文」一事提出申訴而已。
: 若以上內容有曲解現任版主Renatass之處,
: 再煩請糾正。
作者: SES (大家要乖啦)   2014-01-17 09:26:00
若有更多說明修改請利用本文 勿再發文
作者: rrrock (rocker)   2014-01-18 16:43:00
這次換我看錯,因為我是憑印象寫信給你,a,b選項是同個字
作者: rrrock (rocker)   2014-01-18 16:44:00
我以為你只出兩個選項,辦過機車房補怎麼可能不記得CAF好啦,版主,我只想跟你說,我從頭到尾都只針對不當劣文根本不想跟你吵架,所以查證、鑽漏洞都輸給你,我不想吵啊
作者: rrrock (rocker)   2014-01-18 16:45:00
除了「成長過程」那句有點針對你,其他我都是針對版規來討論(或說版主的權責來討論),不是針對「你個人」,但是你
作者: rrrock (rocker)   2014-01-18 16:46:00
的回文不斷針對「我這個人」,認為我找碴或什麼,這很明確我不回應不是沒法,是因為我只想申訴不當劣文,不想吵架啊
作者: Renatass (Casaniere)   2014-01-19 02:44:00
明天回巴黎渡假之後回台灣過年.中間有幾天沒辦法上線
作者: rrrock (rocker)   2014-01-19 07:25:00
不會再延伸了啦,就留給小版主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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