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現在小組長的意思是 指使板主任意用另一條板規把我永久水桶嗎?
請問小組長有審視過我相關被劣退文章
真的有挑釁、人身攻擊、騷擾、酸替代役、引戰、鬧板等等因素嗎?
還是只是莫名遭受到眾噓呢? 有許多板友已經表明噓我是因為對人不對事
那請問還有違反板規四之嫌嗎?
既然板主當時是以我相關問題未爬文做出判決
請問判決後可以任意變換原因嗎?
※ 引述《jobli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之銘言:
: 判決:
: 1.請撤消原判決以版規五、六(分身ID及洗文)之處份
: 2.請另行以版規四將使用者永久水桶,
: 四、禁止對板友挑釁及人身攻擊或酸替代役之文章及推文
: 對板友挑釁、攻擊、騷擾等或會造成觀看者不適之文章及推文
: 自即日起嚴格規範,引戰文、鬧板文經板主認定比照辦理
: 於文章內無故刪除他人推文者比照辦理,推文無違規不罰
: 無論初、再犯文章均劣退,每次水桶一個月
: 推文每次水桶十天。三犯以上均永久水桶!!
: 原因:
: 版規引用IP相同原因在,群組長以下並無權力直接辨識是否分身ID
: 故以IP作為基本認定,但並非唯一認定,但版規如明文寫出即予人可趁之機
: 建議除相同IP等詞語外,加上或其他足以認定之方式較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