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IamFenShen 申訴案

作者: IamFenShen   2013-11-09 18:03:29
請問現在小組長的意思是 指使板主任意用另一條板規把我永久水桶嗎?
請問小組長有審視過我相關被劣退文章
真的有挑釁、人身攻擊、騷擾、酸替代役、引戰、鬧板等等因素嗎?
還是只是莫名遭受到眾噓呢? 有許多板友已經表明噓我是因為對人不對事
那請問還有違反板規四之嫌嗎?
既然板主當時是以我相關問題未爬文做出判決
請問判決後可以任意變換原因嗎?
※ 引述《jobli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之銘言:
: 判決:
: 1.請撤消原判決以版規五、六(分身ID及洗文)之處份
: 2.請另行以版規四將使用者永久水桶,
: 四、禁止對板友挑釁及人身攻擊或酸替代役之文章及推文
: 對板友挑釁、攻擊、騷擾等或會造成觀看者不適之文章及推文
: 自即日起嚴格規範,引戰文、鬧板文經板主認定比照辦理
: 於文章內無故刪除他人推文者比照辦理,推文無違規不罰
: 無論初、再犯文章均劣退,每次水桶一個月
: 推文每次水桶十天。三犯以上均永久水桶!!
: 原因:
: 版規引用IP相同原因在,群組長以下並無權力直接辨識是否分身ID
: 故以IP作為基本認定,但並非唯一認定,但版規如明文寫出即予人可趁之機
: 建議除相同IP等詞語外,加上或其他足以認定之方式較佳。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2-01-09 18:13:00
引戰文、鬧板文經板主認定比照辦理
作者: IamFenShen   2012-01-09 18:25:00
板主認定 還是小組長指示板主認定?你現在是在指使板主認定喔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2-01-09 18:38:00
IamFenShen組長是建議若認定違規,應以板規四 認定鬧板處理除非你是申訴板主水桶你的認定有誤..經溝通不得 才申訴
作者: fly770918fly (風的方向)   2012-01-09 18:53:00
開心^^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2-01-09 19:40:00
^_^
作者: fly770918fly (風的方向)   2012-01-09 20:20:00
還有四天可以鬧 阿不對,你應該可以在內務櫃藏手機。
作者: IamFenShen   2012-01-09 20:30:00
就等板主改用板規四判 判了我在來組務申訴組務申訴沒過再到群組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2-01-09 20:48:00
妳不是已經去群組申訴過了,怎樣,是要換個ID再來一次?
作者: IamFenShen   2012-01-09 20:57:00
兩個ID分開阿 畢竟SMSLIFE板沒有分身規定板主自己也說要用IamFenShen來申訴的
作者: fly770918fly (風的方向)   2012-01-09 21:31:00
反正四天後你就要消失一個月了 爽歪歪
作者: IamFenShen   2012-01-09 21:43:00
就事論事 不需要來湊熱鬧 閒雜人等 請離開
作者: fly770918fly (風的方向)   2012-01-09 21:55:00
開心^^
作者: tankwinner   2012-01-10 12:17:00
開薰^^
作者: shiva999 (guru)   2012-01-10 17:46:00
閒雜人剛好路過 你能咬我嗎? XDDD
作者: fly770918fly (風的方向)   2012-01-10 21:23:00
ya
作者: elery (放空)   2012-01-11 16:25:00
當個兵能連PO 15篇文發問 一件小事一篇你也是蠻猛的
作者: fly770918fly (風的方向)   2012-01-11 19:08:00
該進去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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