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軍版fogflower處理過重

作者: fogflower (霧裡看花)   2015-03-02 07:42:55
※ 引述《hizuki (ayaka)》之銘言:
: 第二條我可以接受認定。是我不對。也屬於版主自由裁定範圍。
: 第一條我不行,我沒在辱罵他人啊。只不過我說了我是中國人,一堆人就说我瞎講,還開
: 地圖炮說我們中國人都這樣。我不能回應嗎?
: 我也沒講髒話啊。用的是編輯不是推文噓啊。
: 永久水桶實在是人生污點,能不改判第二條就好了。
版主申覆如下:
處分你的板規第十九條重點在第三項,這與你所謂的地圖砲無關,
而且從因果關係來看,的確是因為你本文先提到了政治,違反板規第二十三條
才會引發符合板規第十九條,所以採從一重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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