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v7q4申訴案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11-01 17:37:05
判決
1.請版主重新審視,重新判決
2.本次判決為版主最終判決,請二位版主確認後發布
3.如判決為維持原判,請說明是否以後任人何人均可依
本方式任意實施人身攻擊?
4.貴管之板規均請重新檢討,有衝突或疑問之板規請修正並重新公告
理由
1.本案可參考下列案件
┌─────────────────────────────────────┐
│ 文章代碼(AID): #1LVl6xYo (L_SecretGard) [ptt.cc] Re: [公告] HelloLadies?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34382779.A.8B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3.若板主以3-4之要素為唯一判定標準,請將置底文作廢
同時,如判決為維持原判,是否代表以後任人何人均可依
#1LU6204Q (HateP_Picket) 方式任意實施人身攻擊?
小組亦可接受,而後請板主勿變更標準。
請放任所有人均可依此標準任意人身攻擊,小組亦樂見板主群之開放明理。
====引用AskWhat之文章====
政黑板就會允許有人說:
上面的推文真是弱智....
這種判決實在白癡...
這樣的發文,只要狗畜生才寫得出來......
這樣低能的建議,腦子壞掉才會講得出來..
以上這些都沒指名道姓、指出ID....
全世界都知道在罵誰,但只有版主都看不出來是在罵誰....所以無規可罰....
我想將來會爭議不斷,有關第三章言語攻擊的版規,也用不著,
因為,恐怕只有白癡或是明知故犯的人才會違規。
===
推 hw102050: 事實上你說的東西 我有預期到的 而且當初覺的這樣可以 06/11 20:58
→ hw102050: 當初發想是 畢竟是黑特板 又是政治屬性 火藥根本滿棚 06/11 20:59
→ hw102050: 難免會有那種 踩線的攻擊 或是 被釣魚釣上得攻擊 06/11 20:59
2.若版主認定,Marvel板規12-1是針對對"特定人士或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明顯貶抑詞語、挑釁謾罵才處理. 因無法推敲所指涉之主體, 故判不受罰.
並依此宣判,小組當尊重版主判決,但本案判定確定後,貴版即不可限制所有版友
依此方式對其他人實施人身攻擊,因本方法為版主認證之合法方式。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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