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鐵道板TEMU2000板主,未依板規為依據逕行水桶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5-04-28 00:13:58
*[0;32m※ Note:此申訴分類僅限被處分認定人懲處(水桶、警告等)適用。
*[0;32m 其他事項請使用 [檢舉]*[m
一、申訴人:canandmap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稱:TEMU2000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1LFEgRA5(Railway)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30055579.A.285.html
四、不服之理由:T板主以挑釁、引戰為理由,判定本人之推文違反板規三屬實
並實施水桶兩週之處分
然板規三中並未引述任何與挑釁、引戰有關之字眼,明顯未依板規三確實執行
本人在此向小組長提出申訴,要求T板主出面解釋何以能符合板規三之定義
並撤銷本人之水桶處分,請小組長明察
五、所附證據:稍後附上雙方溝通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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